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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版權局再表態:音樂版權不應搞獨家授權

據人民日報26日報導, 近日, 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副司長段玉萍在接受人民日報採訪時表示:最近有網路音樂服務商紛紛採購唱片公司的獨家版權, 甚至哄抬版權授權費用, 這不利於音樂作品的廣泛傳播, 不利於廣大線民和聽眾對音樂的使用, 不利於本土音樂的創新創造, 也不利於網路音樂產業的健康發展。

段玉萍表示, 最近網路音樂版權市場出現了一些新問題, 如網路音樂服務商紛紛採購唱片公司的獨家版權, 有的甚至哄抬版權授權費用搶奪獨家版權, 有的未經許可侵權使用音樂作品。

我們認為, 網路音樂服務商搶奪獨家版權、哄抬授權價格, 這不利於音樂作品的廣泛傳播, 不利於廣大線民和聽眾對音樂的使用, 不利於本土音樂的創新創造, 也不利於網路音樂產業的健康發展。 獨家授權的模式還可能導致盜版的反彈, 會破壞來之不易的網路音樂版權良好秩序。 實際上, 獨家授權這種模式並不是國際網路音樂行業的慣例, 在國外唱片公司很少出現將整個曲庫授權給一家音樂平臺獨家使用的情況, 即使某張專輯在某個時段存在獨家授權, 一般時間也較短, 像中國這樣整個曲庫的獨家授權是不正常的。

通過獨家版權, 一個音樂平臺可以獲得別家提供不了的產業和服務, 從而吸引使用者。

這是現在很普遍的情況, 如現在視頻網站通常都會擁有一些節目的獨家版權, 從而獲得差異性。

今年3月, 騰訊與環球達成獨家版權分銷協定後, 已與全球三大唱片公司全部達成了版權獨家分銷協議。

9月12日, 騰訊音樂與阿裡音樂達成版權轉授權合作。

騰訊音樂將獨家代理的環球、華納、索尼全球三大唱片公司與YG娛樂、傑威爾音樂等音樂版權資源, 轉授權至阿裡音樂;同時, 阿裡音樂獨家代理的滾石、華研、相信、寰亞等音樂版權也轉授給了騰訊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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