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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70歲,酗酒35年!最後:5種心臟病+高血壓,要換心臟瓣膜!

儘管咱們一直強調要戒酒!戒酒, 但是酗酒者本身似乎只有“大病臨頭”的時候才會有所收斂, 可是到那時:為時已晚!

今天就聊聊過量的酒精攝入到底給我們的心臟和心血管帶來了哪些“好處”:

心血管可控危險因素:

包括高血壓、高血脂、高血糖、肥胖、吸煙、運動缺乏、酗酒及不良心理等, 是心血管疾病預防的重要內容。

酒精損傷心肌的作用是肯定的, 長期酗酒作為心血管病的危險因素也是明確的。

酗酒具有雙重致病作用, 既是心血管的危險因素, 又是損害心臟病的直接病因, 與高血壓、高血脂、吸煙和糖尿病一樣, 既是一種心血管疾病, 又是一種心血管的危險因素。

然而, 在臨床上, 酗酒這個危險因素常常被忽視, 造成不應有的誤診和漏診。

接下來讓我們先看一個病例:

患者男性, 70歲。

情況:活動後心慌、胸悶、氣急3個月 。

患者因心悸和活動後胸悶、氣急到某大醫院就診, 因心超診斷二尖瓣重度關閉不全, 重度肺動脈高壓, 於2016年12月20日收入心外科擬手術治療。

入院後血、尿、便常規正常;肝功、腎功、甲功、風濕免疫系列化驗結果正常;冠脈CTA無異常。

心超:左房44x68x41mm, 右房41x50mm, 肺動脈壓50.5mmHg, LVEF59%。

診斷:

1、心臟瓣膜病

2、二尖瓣重度關閉不全,

3、三尖瓣中度關閉不全,

4、中度肺動脈高壓,

5、心房纖顫,

6、高血壓;

擬擇期行心臟瓣膜置換術。

但住院後, 在擇期手術當天早晨, 突然因個人原因拒絕手術自行出院。

於2017年2月14日因症狀再次加重, 被另一家大醫院收入院擬手術換瓣治療。 複診心超:LVEF76%, 左房上下徑6.5x5.1mm, 肺動脈壓正常, 二尖瓣粘液變性伴輕中度關閉不全, 三尖瓣中度關閉不全, 心房纖顫。

奇怪, 患者沒有經過特殊治療, 二尖瓣返流怎麼變輕了呢?心外科醫生建議出院隨訪觀察, 囑咐患者服用華法林, 一年後再擇期手術。 然而患者出院後不久, 症狀再次加重, 在當地醫院複查心超:左房和左室擴大, EF50%, 二尖瓣重度關閉不全。

奇怪, 為什麼出院後二尖瓣關閉不全又加重了呢?

問題:

1. 患者為什麼短期內心超變化大呢?

2.診斷是否正確?

3.下一步如何診療?

再次詳細詢問病史, 發現患者每日飲自釀52度白酒2次, 每次五兩, 連續飲酒35年。

問題的答案不言自明:酗酒和慢性酒精中毒。 誤診和漏診的原因是接診醫生忽視了酗酒這個危險因素。 患者住院期間由於被動戒酒, 所以病情自然緩解, 出院後繼續過量飲酒, 病情加重。

酒精性心臟損害並非少見, 特別在農村, 發病率高, 誤診和漏診率高。 常見的漏診或誤診病例見於:診斷孤立性心房纖顫做射頻消融治療;診斷病態竇房結綜合征安裝永久起搏器;合併冠心病時因心臟擴大心功能減退而誤診為缺血性心肌病, 安裝冠脈支架,甚至外科搭橋治療;發生心瓣膜功能不全時,誤診為心臟瓣膜病行外科換瓣治療;誤診為擴張性心肌病、高血壓心臟病、冠心病等更為常見。

酗酒作為心血管病的危險因素為什麼容易被忽視呢?主要是因為:

第一,對酒精的危害性認識不足。

酒精的有益性和有害性共存,社會上普遍認為,少量飲酒有益健康,而大量飲酒會傷害身體。但實際上,由於個體對酒精的耐受性差異較大,很難界定大量飲酒的標準。

酒精致病是有條件性的,並非所有飲酒者都會發生心肌損害,只有不健康的飲酒方式才會造成身體的傷害。酒精造成心肌損害的條件是:(1)酒精成癮;(2)長期連續每天有規律的飲酒;(3)過量飲酒。

此外,酗酒公共危害性小。酗酒的酒精損害僅限於酗酒者本人,與香煙二手煙比較,酗酒對公共健康危害性小,故得不到預防醫學和社會的重視。

第二,酒精的致病性具有長期慢性蓄積中毒的特點

早期對心臟的損害輕微,主要表現為心臟儲備功能的減退,如靜息時無症狀,活動後出現胸悶、心悸、氣短等症狀。停止飲酒後症狀常可以自行緩解,因此不容易被察覺。有時僅僅表現單純的心律失常,如無法解釋的心房纖顫,因此,容易被忽視。

酒精的致病性隱蔽,即酒精依賴的患者飲酒後反而能解除酒精依賴帶來的各類不適症狀,故不認為酒精有害。早期引起心臟損害是可逆的,停止飲酒數日會自行緩解。

第三,合併其它心血管疾病時,增加了診斷的難度和複雜性

患者由於酗酒病史偏長,年齡偏大,多合併其它心血管危險因素或其它器質性心血管疾病,因此更願意相信自己的不適症狀是其它心血管疾病所致。現有的指南和教科書均強調,診斷酒精性心肌病要先排除其它器質性心血管病。而實踐恰恰相反,很多患者是酗酒和心血管疾病同時存在,兩者相互協同加重心臟的損害,比如,冠心病介入治療後繼續酗酒,或心律失常射頻消融術後無所顧忌的暢飲,導致病情持續加重。排除器質性心臟病後才能診斷酒精性心肌病的觀點,是導致酒精性心臟病漏診的主要原因。其實,酗酒對器質性心臟病患者的傷害更嚴重,更應該警惕。

第四條也是最關鍵的一條,臨床目前沿用的“酒精性心肌病”的診斷名稱和診斷標準有誤區,容易導致漏診。

酒精性心肌病顧名思義,長期大量酗酒後出現心臟擴大和心力衰竭。

而臨床上並非如此,酒精導致心臟損傷的患者,早期心臟的結構多無改變,無法與酒精性心肌病診斷對號入座。實際上,酒精導致心肌損傷,早期病理改變為局灶性病變為主,晚期才是彌漫性心肌變性,因此酒精性心臟損害常常是功能改變在前,結構改變在後;早期的結構改變多以心房擴大為主,如雙房大,心室擴大發生較晚;由於心肌脂肪化,表現心室限制性功能障礙為多,表現舒張型心衰;單純表現心律失常更多見,如各類房性或室性早搏,特別是陣發性或持久性房顫。

總之,酒精對心臟的損害是多方面的,除了對心肌損害外,還會引起血壓升高、心率變慢、心包病變、瓣膜和心臟傳導系統退變等。因此,用酒精性心臟病取代酒精性心肌病的診斷名稱更有利於早期診斷、早期治療,更貼近於臨床。

安裝冠脈支架,甚至外科搭橋治療;發生心瓣膜功能不全時,誤診為心臟瓣膜病行外科換瓣治療;誤診為擴張性心肌病、高血壓心臟病、冠心病等更為常見。

酗酒作為心血管病的危險因素為什麼容易被忽視呢?主要是因為:

第一,對酒精的危害性認識不足。

酒精的有益性和有害性共存,社會上普遍認為,少量飲酒有益健康,而大量飲酒會傷害身體。但實際上,由於個體對酒精的耐受性差異較大,很難界定大量飲酒的標準。

酒精致病是有條件性的,並非所有飲酒者都會發生心肌損害,只有不健康的飲酒方式才會造成身體的傷害。酒精造成心肌損害的條件是:(1)酒精成癮;(2)長期連續每天有規律的飲酒;(3)過量飲酒。

此外,酗酒公共危害性小。酗酒的酒精損害僅限於酗酒者本人,與香煙二手煙比較,酗酒對公共健康危害性小,故得不到預防醫學和社會的重視。

第二,酒精的致病性具有長期慢性蓄積中毒的特點

早期對心臟的損害輕微,主要表現為心臟儲備功能的減退,如靜息時無症狀,活動後出現胸悶、心悸、氣短等症狀。停止飲酒後症狀常可以自行緩解,因此不容易被察覺。有時僅僅表現單純的心律失常,如無法解釋的心房纖顫,因此,容易被忽視。

酒精的致病性隱蔽,即酒精依賴的患者飲酒後反而能解除酒精依賴帶來的各類不適症狀,故不認為酒精有害。早期引起心臟損害是可逆的,停止飲酒數日會自行緩解。

第三,合併其它心血管疾病時,增加了診斷的難度和複雜性

患者由於酗酒病史偏長,年齡偏大,多合併其它心血管危險因素或其它器質性心血管疾病,因此更願意相信自己的不適症狀是其它心血管疾病所致。現有的指南和教科書均強調,診斷酒精性心肌病要先排除其它器質性心血管病。而實踐恰恰相反,很多患者是酗酒和心血管疾病同時存在,兩者相互協同加重心臟的損害,比如,冠心病介入治療後繼續酗酒,或心律失常射頻消融術後無所顧忌的暢飲,導致病情持續加重。排除器質性心臟病後才能診斷酒精性心肌病的觀點,是導致酒精性心臟病漏診的主要原因。其實,酗酒對器質性心臟病患者的傷害更嚴重,更應該警惕。

第四條也是最關鍵的一條,臨床目前沿用的“酒精性心肌病”的診斷名稱和診斷標準有誤區,容易導致漏診。

酒精性心肌病顧名思義,長期大量酗酒後出現心臟擴大和心力衰竭。

而臨床上並非如此,酒精導致心臟損傷的患者,早期心臟的結構多無改變,無法與酒精性心肌病診斷對號入座。實際上,酒精導致心肌損傷,早期病理改變為局灶性病變為主,晚期才是彌漫性心肌變性,因此酒精性心臟損害常常是功能改變在前,結構改變在後;早期的結構改變多以心房擴大為主,如雙房大,心室擴大發生較晚;由於心肌脂肪化,表現心室限制性功能障礙為多,表現舒張型心衰;單純表現心律失常更多見,如各類房性或室性早搏,特別是陣發性或持久性房顫。

總之,酒精對心臟的損害是多方面的,除了對心肌損害外,還會引起血壓升高、心率變慢、心包病變、瓣膜和心臟傳導系統退變等。因此,用酒精性心臟病取代酒精性心肌病的診斷名稱更有利於早期診斷、早期治療,更貼近於臨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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