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受
和前妻6月領證, 8月離婚。
離婚之後一直住在一起, 她說當室友, 其實不可能的。
她和我父母相處的不愉快, 但是為了她的近視手術父親當了手錶。
可能我虧欠她的太多了, 可我卻也真的盡力了。
結婚期間微信朋友圈裡還全是前男友, 想要買車第一時間是想到賣掉我母親送她的戒指, 手鐲和手錶。
離婚之後我在她的身邊, 所有開銷都是我在支撐, 挺累的, 但她想要的生活我真的心有餘而力不足了。
這次回家本想從父母這拿一筆錢, 幫她買電腦, 交房租, 她送我上滴滴的時候哭了, 我真的不知道她是不是也會愛我。
結婚期間問父母要了很多錢了, 每天帶著負罪感生
活很累。
她想去新東方學英語, 她想買車, 她要新的電腦, 新衣服, 我給不了她。
回來的第一天她的前男友的現女友找到她, 讓她不要打擾他們的生活, 她打來電話, 我無言以對。
催著我把錢打給她。
我剛剛拉黑了她, 決定在家裡創業。
心裡有不舍, 很難過。
希望我這麼做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