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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面建立新高考制度” 這意味著什麼

新京報

高考制度走到了新的歷史節點, 而“全面建立新高考制度”, 就是為了進一步增進教育公平。

10月19日, 十九大代表、教育部部長陳寶生表示, 到2020年, 我國將全面建立起新的高考制度。 在涉高考話題自帶“熱門話題體質”的背景下, “全面建立起新的高考制度”的表述一出來, 立馬引發廣泛關注。

什麼是“新的高考制度”?其意味著一“新”字而盡出。 這裡的“新”, 不是秋毫之變, 而是除弊之後的布新, 其含義理應置於教育改革“破舊立新”的框架脈絡中去理解。

十八大以來, 中央啟動了新一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其標誌就是2014年8月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意見明確, 2014年啟動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試點, 2017年全面推進, 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國特色現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 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

“全面建立新高考制度”的節點, 與意見明確的“基本建立中國特色現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時間點吻合, 並非偶然, 因為新高考制度正是後者的題中之義。

意見勾畫出的改革路徑, 如改進招生計畫分配方式(繼續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畫、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畫, 部屬高校合理確定分省招生計畫等), 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規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增加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的省份等),

改革招生錄取機制(大幅減少、嚴控加分專案, 招考相對分離, 自主招生辦法規範公開等), 啟動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改革考試科目設置, 探索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準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等), 也指向了新高考制度的特徵。

而“全面建立新高考制度”, 則錨定了此次高考制度改革的層次與規模。 “全面”不是“局部”更不是“初步”, 它對應著改革領域的廣泛涉及、地域上的普遍覆蓋, 也意味著改革在由點到面的漸進鏈條上走到了壓軸式位置。

就跟十八屆三中全會將深化改革導向“全面”昭示的那樣, 改革有個由淺入深、由單項到多項再到全面深化的過程, 而高考制度改革也到了趟深水區階段。

“這次高考制度改革是1977年恢復高考以來規模最大、涉及面最廣、難度最艱巨的一次改革”, 這就表明, 高考制度又走到新的歷史節點, 相關改革也會是一場“歷史性變革”。 “一旦維新時勢異”, 高考制度全面呈現出新氣象, 也是種與時俱進。

與時俱進, 也是問題導向下的改革奮進。 十九大報告指出, 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已轉變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 “不平衡不充分”體現在教育層面, 就是唯分數論影響全面發展、一考定終身加重學習負擔之弊, 是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存在差距的短板, 是加分造假、違規招生現象時有發生的不足。

高考制度的全面革新, 就是為了進一步增進教育公平。

儘管實現任重道遠, 但無論這5年間高校錄取率最低的省份和全國平均水準差距由15.3%降到4%以內, 還是隨遷子女異地參加高考人數是5年前的36.5倍, 抑或是浙、滬啟動的“3+3”科目改革已顯成效, 都為循序推進打好了基礎。

有初心, 有決心, 方有始終。 不忘教育公平初心、不乏攻堅克難決心的“全面建立新高考制度”, 發出的是強音, 增加的是公眾在教育上的獲得感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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