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是一個會招來罵聲無數的問題, 很明顯答案是不可以。 因為如果把問題裡的男女生對調一下, 標準答案是:男生不可以約會好幾個女生, 否則就是腳踏幾隻船!渣男!
但是假如大家放下刻板印象, 這樣去看待這個問題, 那就是, 女生找物件要不要貨比三家?
朋友跟我說, 她恢復單身了, 現在在與好幾個追她的男生約會。
我笑她, 私生活這麼混亂呢。
她驕傲的告訴我, 享受追求者是女人的權利。
也沒毛病, 在女士未決定選哪個男士之前, 所有男士都有權利追求這個女士, 公平競爭, 紳士決鬥。
而且某種意義上來說,
在感情方面, 我是一個對自己要求嚴苛但是對朋友寬容度很高的人。 我不允許自己同時約會好幾個人, 但是卻非常願意鼓勵朋友這樣去做。 而且這種感覺隨著年齡的增長而相應的增加。
我越來越強烈的感覺到, 再沒有比找到幸福更重要的事了, 跟幸福相比, 某些方面的道德只是束縛。 而單身女生的幸福就是, 找到一個相互喜歡且在一起開心的彼此。
戀愛是一個試錯的過程, 而試錯本身耗時耗力, 一個一個試錯顯然進展太慢, 同時進行反而可以壓縮週期。
男未婚女未嫁, 不圖錢不圖利, 如果女方保證自己單純尋找幸福的目的, 不坑蒙拐騙, 真沒必要小題大作吧。
女生, 請你們大膽一點, 自私一點, 不那麼傳統一點。
好女孩不是別人定義的, 而是自己內心的一種選擇。
至於說男女平等,
男生也要求同時約會妹紙而不受道德指責?
男生們, 有女朋友就不錯了, 戀愛市場處於僧多粥少狼多肉少的女方市場自己心裡沒點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