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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犬溺亡 主人嘉陵江邊葬犬,重慶市民報警

帶愛犬在江邊玩耍, 愛犬不幸被淹死。 悲痛的主人準備將它埋葬嘉陵江邊, 殊不知已經觸犯相關規定, 被民警及時阻止。

4月1日下午3點許,

市民黃玲(化名)獨自帶著愛犬來沙濱路嘉陵江邊玩耍, 不一會江水上漲, 岸邊濕滑, 狗滾入江中。 手足無措的黃玲只能打電話通知男友李俊(化名), 等李俊趕往現場, 狗已經不幸死亡。

李俊將狗從嘉陵江水中撈起來, 由於心情很難過, 當時也沒有多想就, 掩埋在岸邊。 這一幕被周圍群眾看到, 認為寵物狗屍體腐爛會污染環境, 於是報警。

民警趕到時, 李俊正準備離開。 面對民警詢問, 李俊剛開始不願承認自己掩埋了狗屍體, 後來, 經過民警勸導, 李俊意識到自己的行為不妥, 承認了埋狗的事實並承諾改正。

民警提醒市民, 不要在江邊隨意丟棄、掩埋動物屍體, 否則容易污染水資源。 飼養的寵物死亡以後, 切莫隨意丟棄,

需要做無害化處理。 根據《重慶市動物防疫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 動物屍體無害化處理責任單位和個人不具備無害化處理能力的, 應當將動物屍體送交無害化處理場所處理。

——END——

慢新聞-重慶晚報記者 文/文翰 圖 /警方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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