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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公司要篆刻的五個公司印章,你真的瞭解它們嗎?

公司註冊的過程中, 營業執照下來以後就是篆刻公司各章, 不論公司在做什麼決定時擬定書面協議後, 都少不了公司章!今天小編就公司註冊問題, 講解下關于公司章的問題。

公司註冊後, 最基本的章有五個:公章、財務章、合同章、發票章還有公司法人章, 要想篆刻前四個章, 法人需要到公安局申請並到其指定地點篆刻印章, 法人章則不然, 因此在費用方面, 前四個章回比後幾個章的作價更高一些。

公章

公章

公章是公司權利最高的印章。 一般在公司與個人、單位、政府部門等簽訂相關要件的時候需要加蓋的印章。 有些時候, 公章還具有合同章的功能, 如果公司沒有置辦合同章, 也可以用公章代替。 公章一般由公司法人或股東掌管。

財務章

財務章

財務章顧名思義是公司為了方便財務往來篆刻的印章, 財務章一般在公司與銀行、稅務、工商、單位有合作的時候會用到, 一般關係到公司的資金流問題, 決定這公司財務的轉向。 公司財務章一般是由公司的財務主管保管。

合同章

合同章

合同章也非常明顯, 是用於公司與其他單位間合作簽訂的合作協定要加蓋的印章, 有些公司的業務量不大, 與外界合作與交流較少, 他們會選擇不刻制合同章而用公司公章來代替。 合同章一般由業務主管管理。

發票章

發票專用章

見過發票的朋友肯定知道, 發票上面有一個橢圓形的印章, 是的, 這個就是發票專用章。 發票專用章是專門用來開發票要蓋的印章, 有些時候, 公司在處理稅務問題的時候, 偶爾也用的上, 但是這個印章的專業性比較強, 出了發票, 別的地方基本用不上, 印章上面還有公司的稅號。 發票專用章毫無疑問也是財務部門的物件, 一般是誰開發票就歸誰保管, 這樣也比較方便。

法人章

法人章

為什麼把法人章放到最後面來講呢?因為法人章比較特殊, 法人章是五個章之中唯一一個不需要公安局授權篆刻的印章。 法人章是法人的私章是伴隨法人身份升降的, 如果法人身份沒有了, 法人章也就不叫法人章, 只能叫私章了。 法人章大都是法人自己掌管的。

另外,有了上面這幾個章,大家一定要正確申請利用,利用不善會給我們帶來無窮的麻煩。尤其要注意一下三個方面的問題:

1、偽造印章

偽造章

偽造印章我們不陌生吧,有些公司為了達到一些商業目的,偽造他人的印章去處理業務。當今,科技進步飛快,雖然,刻假印章很容易,但是鑒定假印章的辦法也是非常容易的。每個印章的材料都不一樣,他們都有著像指紋一樣的獨一無二的紋路,在銀行和工商部門辦事視窗都有檢測印章的精密的儀器,如果經過了鑒定與工商以及公安的備案的印鑒是不一致的,那麼,公司印鑒無效,這個業務也伴隨無效處理。如果引起了相關的法律責任,被印刻假章的公司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相反,篆刻假章的不法分子將接受法律懲罰。

2、錯用印章

亂用章

我們都知道,每個印章都有自己的效用,不同印章他的對外效力也是不同的。印章類型使用錯誤,比如原本應該加蓋財務章的對外帳單上加蓋發票章,這種情形下印章也是無效的,如果,以上由經辦人簽字,責任人為經辦人,如果沒有,那就要找原公司來解決了。

3、分公司印章

總公司和分公司印章

《公司法》規定,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也就是說,分公司的責任都由總公司來承擔,法人對分公司沒有承擔責任的義務,分公司就是總公司的一個內部設立的機構。但是,分公司與總公司內部其他機構又有所不同,如果,涉及相關民事糾紛,總公司在處理相關事物的時候,需要加蓋分公司的印章,相互間有一定約束力。

好了,關於公司章的問題,今天就講到這裡了,我想閱讀上文以後,大家對公司的各個章應該有了一定的認識,如果您還需要瞭解其他財務相關問題,歡迎留言!小編下期為您解答!

法人章大都是法人自己掌管的。

另外,有了上面這幾個章,大家一定要正確申請利用,利用不善會給我們帶來無窮的麻煩。尤其要注意一下三個方面的問題:

1、偽造印章

偽造章

偽造印章我們不陌生吧,有些公司為了達到一些商業目的,偽造他人的印章去處理業務。當今,科技進步飛快,雖然,刻假印章很容易,但是鑒定假印章的辦法也是非常容易的。每個印章的材料都不一樣,他們都有著像指紋一樣的獨一無二的紋路,在銀行和工商部門辦事視窗都有檢測印章的精密的儀器,如果經過了鑒定與工商以及公安的備案的印鑒是不一致的,那麼,公司印鑒無效,這個業務也伴隨無效處理。如果引起了相關的法律責任,被印刻假章的公司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相反,篆刻假章的不法分子將接受法律懲罰。

2、錯用印章

亂用章

我們都知道,每個印章都有自己的效用,不同印章他的對外效力也是不同的。印章類型使用錯誤,比如原本應該加蓋財務章的對外帳單上加蓋發票章,這種情形下印章也是無效的,如果,以上由經辦人簽字,責任人為經辦人,如果沒有,那就要找原公司來解決了。

3、分公司印章

總公司和分公司印章

《公司法》規定,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也就是說,分公司的責任都由總公司來承擔,法人對分公司沒有承擔責任的義務,分公司就是總公司的一個內部設立的機構。但是,分公司與總公司內部其他機構又有所不同,如果,涉及相關民事糾紛,總公司在處理相關事物的時候,需要加蓋分公司的印章,相互間有一定約束力。

好了,關於公司章的問題,今天就講到這裡了,我想閱讀上文以後,大家對公司的各個章應該有了一定的認識,如果您還需要瞭解其他財務相關問題,歡迎留言!小編下期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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