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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 在高新區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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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實施細則》精神, 參照《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在濱海新區接受義務教育(小學階段)實施辦法》的有關要求, 結合高新區教育實際情況, 現將2018年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在高新區未來科技城南區(渤龍湖科技園)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公佈,具體如下:

一、一年級入學

(一)申請登記對象:年滿6周歲, 即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擬於2018年9月在高新區第一學校就讀小學一年級的。 (超齡兒童要提供戶籍所屬地教育局開具的未入學證明)

(二)登記時間及方式

第二階段:原件查驗階段 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 每週二(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00)請攜帶已上傳至“高新區教育資訊管理平臺”的材料原件到高新區第一學校家長接待室進行現場查驗。

(三)高新區第一學校學區範圍

航太城一期、航太城二期、航太城三期、渤龍公寓、渤龍湖禦湖灣。

(四)網上登記時、現場查驗時應提交的基本材料

1.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

2.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的居民戶口名簿原件。

3.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在高新區合法居所的證明, 包括居住證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原件, 或者居住證持有人與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原件, 或者居住證持有人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原件;已簽訂《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尚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

提供《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天津市房產買賣協議》原件、契稅完稅證明原件。

4.居住證持有人在高新區的務工就業證明:

(1)個體經營的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件、在本區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原件;(2)企事業單位務工的居住證持有人需提供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確立勞動關係存在的有效證明、在本區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的原件。 (3)靈活就業的居住證持有人需提供工作單位或高新區社區服務中心開具的就業證明原件, 並提供在本區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的原件。 (注:“社會保險繳納憑證”至少應自2017年11月份<包含11月>起持續繳納)。

5.本市或原戶籍地衛生部門簽發的隨遷子女兒童預防接種證原件。

6.適齡兒童近期半身藍底一寸照片1張。

(五)辦理程式

請居住證持有人登陸“高新區教育資訊管理平臺”網上填寫申請資訊——家長攜帶原件到高新區第一學校進行查驗——家長在“高新區教育資訊管理平臺”、高新區第一學校門前查詢審核結果(2017年12月)——入學前材料覆核(2018年5月)——學生到校報到。

(六)特別說明

1、居住證上的登記地址應與居住證持有人提供的高新新區合法居所的證明地址一致。

2、居住證持有人持“五證”只能到所對應的一所學校申請登記。

3、一個房屋位址同年僅能提交一名適齡兒童的預約申請(雙胞胎、多胞胎除外)。

4、居住證持有人要確保所提供材料真實準確, 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其子女當年入學資格, 情節嚴重的, 將追究法律責任。

5、此次隨遷子女入學申請登記後, 高新區社發局會在妥善解決天津市戶籍適齡兒童學位的基礎上, 統籌解決持有“住房”五證隨遷子女的學位, 若出現還有空餘學位且又不能完全容納所有“租房”五證隨遷子女入學需求時, 將通過隨機派位元確定部分持有“租房”五證隨遷子女的學位。 對於隨機派位未成功的“租房”五證隨遷子女做好回原籍入學的準備。

6、高新區社發局將依據居住證持有人申請登記期間提供的居住證及合法居所證明統籌安排其隨遷子女到校報名。 本次預約登記只作為學位統籌安排的依據,

入學前對預約登記資格合格的申請人材料進行覆核, 若覆核材料時發現不符合居住證持有人預約登記報名條件的, 將取消其子女入學資格。

7、居住證持有人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做好隨遷子女申請登記、入學報名工作, 超出規定時限原則上將不再予以辦理。

二、轉學

(一)本次受理申請轉學的年級為:2018年的二年級(2017級)、三年級(2016年級)、2017年的七年級(2017級)下學期。

(二)預約登記時間、方式及條件:同小學一年級入學

(三)特別說明

1、申請轉學登記的隨遷子女除提供“五證”外,應提供注明全國學籍號的學籍卡、轉學申請,只能到所對應的一所學校申請登記,並且確保所提供材料真實準確。對於申請轉學人數超出學校學位數的,將通過隨機派位元確定部分持有“五證”隨遷子女的學位。對於隨機派位未成功的隨遷子女,請做好繼續在原籍就學的準備。

2、高新區社發局將依據居住證持有人申請登記期間提供的居住證及合法居所證明統籌安排其隨遷子女到校報名。本次預約登記只作為學位統籌安排的依據,入學前對預約登記資格合格的申請人材料進行覆核,若覆核材料時發現不符合居住證持有人預約登記報名條件的,將取消其子女轉學資格。

3、居住證持有人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做好隨遷子女申請登記、轉學報名工作,超出規定時限原則上將不再予以辦理。

(四)預約申請七年級下學期轉學的將於2018年1月(2017學年第一學期末)由高新區第一學校通知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到學校辦理轉學手續;預約其他年級轉學的將於2018年8月下旬(2018學年開學前一周)由高新區第一學校通知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到學校辦理轉學手續。

(五)外省轉入的學生,因涉及跨省調檔環節,如調檔成功可在高新區第一學校就讀,如調檔不成功需家長自行回原籍協調解決。

二、轉學

(一)本次受理申請轉學的年級為:2018年的二年級(2017級)、三年級(2016年級)、2017年的七年級(2017級)下學期。

(二)預約登記時間、方式及條件:同小學一年級入學

(三)特別說明

1、申請轉學登記的隨遷子女除提供“五證”外,應提供注明全國學籍號的學籍卡、轉學申請,只能到所對應的一所學校申請登記,並且確保所提供材料真實準確。對於申請轉學人數超出學校學位數的,將通過隨機派位元確定部分持有“五證”隨遷子女的學位。對於隨機派位未成功的隨遷子女,請做好繼續在原籍就學的準備。

2、高新區社發局將依據居住證持有人申請登記期間提供的居住證及合法居所證明統籌安排其隨遷子女到校報名。本次預約登記只作為學位統籌安排的依據,入學前對預約登記資格合格的申請人材料進行覆核,若覆核材料時發現不符合居住證持有人預約登記報名條件的,將取消其子女轉學資格。

3、居住證持有人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做好隨遷子女申請登記、轉學報名工作,超出規定時限原則上將不再予以辦理。

(四)預約申請七年級下學期轉學的將於2018年1月(2017學年第一學期末)由高新區第一學校通知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到學校辦理轉學手續;預約其他年級轉學的將於2018年8月下旬(2018學年開學前一周)由高新區第一學校通知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到學校辦理轉學手續。

(五)外省轉入的學生,因涉及跨省調檔環節,如調檔成功可在高新區第一學校就讀,如調檔不成功需家長自行回原籍協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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