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近日, 筆者從龍門縣紀檢監察機關獲悉, 龍門縣堅持把以案治本作為預防腐敗的重要抓手, 堅持標本兼治, 懲防並舉, 通過建立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的常態化機制, 較好地發揮了紀律審查“查處一案、規範一片”的治本功能。 目前, 該縣紀委已督促、幫助案發單位查找廉政風險點330多個, 建立完善相關規章制度115項。
據瞭解, 龍門縣紀委規定凡是立案查處的案件, 均必須發《紀律檢查建議書》或《監察建議書》, 針對案發原因提出具體整改意見。 要求案件檢查組每結一案均必須進行2次以上跟蹤回訪,
同時, 縣紀委對查辦的每一個案件均進行問題追溯, 以發《紀律檢查建議書》《監察建議書》、召開案件通報會、案件分析座談會等形式, 協助案發單位總結教訓, 查找相關廉政風險點。 如根據往年縣財政局一會計人員利用人員調出、死亡之機虛報套取工資資金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