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體育的朋友可能很少聽到NBA球員爆出興奮劑的醜聞吧!
很少聽到, 並不代表就沒有!
2011年, 梅奧被檢出脫氫表雄酮、2009年, 拉沙德-路易斯被檢出脫氫表雄酮等,
我們都知道NBA最重要的是得分, 是進球!就算球員用了興奮劑, 也不能讓你的投籃更加精准, 運球更加嫺熟, 所以NBA球員才鮮有興奮劑的醜聞。 但事實並非如此, 違禁藥物在跑步、跳躍和身體恢復方面, 都可以起到積極的作用。
而且NBA高強度和高密度的比賽特質, 也讓興奮劑起不了多大作用:
漫長的NBA賽季, 82場比賽, 就算球員使用了興奮劑贏了一兩場, 用處又有多大呢?而且興奮劑這種藥物只能短時間讓人體的各項機能達到最高值, 長時間使用會造成很大的副作用, 嚴重的會直接猝死!
所以呢, 為什麼要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