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估計媚兒起碼在上司那兒已經碰壁幾百回了。 實際上她根本不需要碰壁, 就能把事情辦好的, 可她卻喜歡碰壁。
譬如吧, 請假, 單位很人文的規定, 假如家裡有急事, 非得離開那麼一會兒, 只要你不耽誤工作, 只要向辦公室負責人, 打一個招呼就可以了。 這是單位的“陽光”管理, 頭兒認為誰家沒有個事兒。
媚兒當然也有事兒, 也要急著回家, 同事也很願意幫助她, 在這萬分火急的情況下, 她只要向辦公室負責人打一個招呼, 辦公室負責人一定會欣然同意的。 可媚兒卻不一樣, 她非得越好幾道坎, 向主任級別的人請假。
再譬如吧, 單位裡組織活動, 需要大家分工到網上查找資料, 組長負責管理這件事情。 辦公室只有兩台電腦, 大家建議回家作業, 組長欣然同意。 可人還沒到家, 主任就打來電話責問:
“為什麼, 沒有下班就讓你的組員回家?!”
“這有什麼不可, 辦公室電腦不夠, 為了方便, 就請組員回家作業了!”組長理直氣壯。 主任急忙道歉。
第二天, 組長才知道是媚兒在越級請示時,
……
為了不讓媚兒繼續碰壁, 辦公室的同事曉之以理, 動之以情, 可她還是一如既往地碰壁。
同事終於明白, 她嗜好碰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