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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失孩子,第一時間這樣做,可以避免永遠找不回來

導語:很多時候, 兒童走失, 往往是因為父母或其他親人一時的疏忽造成的, 毋庸置疑, 當我們遇到兒童走失等情況, 必須採取力所能及的手段去補救,

但很多父母在自己孩子走失時, 已失去理性, 發動七大姑八大姨漫無目的的“地毯式”搜尋。 當意識到要報警時, 已錯過了最佳偵查時機, 孩子萬一是被拐, 以現在交通便利程度, 24小時後, 很可能孩子已經在千里之外了。

所以, 一旦發現兒童失蹤, 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第一時間報警, 第一時間報警!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10月19日下午, 鎮江市民丁志輝夫婦帶著錦旗來到丹徒區公安局, 感謝前一天幫助他們找孩子的民警。 隨後, 他們來到丹徒實驗學校門口, 找到了幫助照看走失孩子的好心女士。 正是這兩人的援手, 讓孩子在半小時左右就回到家長身邊。

丁志輝介紹, 18日下午3點, 他正在讀一年級的女兒果果從丹徒實驗學校放學, 他的父母接到孩子後, 乘坐6路公車回家。 由於他們家住的龍山路上來往學校沒有直達公交, 當車行駛到丹徒行政服務中心站時, 他的父母下車準備轉乘83路回家。 “我父母剛下車就發現孩子沒下車, 他們立即去追趕公車, 但我母親視力不好,

父親腿腳不方便, 沒有追上。 ”

正當兩人著急撥打110時, 一輛警車停在了他們身邊, 一位元民警下車詢問情況。

這位民警是丹徒區公安局巡特警大隊副教導員鄧興榮。 鄧興榮當時正在值勤, 看到兩位老人追公車沒有成功站在路中間很著急, “他們邊哭邊打電話, 我把他們扶到路邊詢問, 才知道孩子丟了, 我立刻安撫他們並扶老太太上車去追公交, 老大爺留在原地。 ”鄧興榮說, 警車追出一公里多, 終於追停了6路公車, 但孩子已經不在車上, 這讓老太太更著急了。

而此時, 令他們想不到的是, 果果身邊已經有一位好心人在守護。 “我看到公車上有個小女孩突然哭起來了, 便問她怎麼了, 她說‘我奶奶把我丟了’, 我立即陪她在下一站下車,

等她的家人。 ”這位好心女士也是來接孩子放學的。

這位好心女士說, 孩子記得媽媽楊靜的手機號, 18日下午3時21分, 她用自己的手機撥打了楊靜的手機告知情況。 楊靜感謝完好心女士後, 與果果的奶奶取得聯繫告訴她孩子的位置。 在場的鄧興榮立即驅車趕往現場接孩子, 並將他們安全送回家。 當時, 接到孩子大約是下午3時40分。

通過上面例子, 我們要知道, 當孩子走失時, 第一時間要報警, 而不是聽信所謂的經驗和技巧, 只是一種誤導, 而這些誤區, 致使很多兒童無法找回。 下面介紹常見的幾個誤區:

一、不足24小時不能報警

案例:5月30日上午, 河南輝縣一個3歲男童被拐走, 女嫌犯披肩黑髮剪短並染成了白髮, “改頭換面”,

像個老太太, 還為男童換了一套女童裝。 好在家人第一時間報警, 經過大量走訪摸排, 民警終於鎖定嫌疑人身份, 在嫌疑人返回居住地途中, 將女嫌犯成功抓獲, 男童獲救安然無恙。

在很多影視劇中都能喝到兒童失蹤超過24小時員警才能立案這碗“常識”釀的苦雞湯, 於是家長們在孩子走失後, 第一時間不是報警, 而是發動七大姑八大姨漫無目的的“地毯式”搜尋。

危害:錯過了最佳偵查時機。 孩子萬一是被拐, 以現在交通便利程度, 24小時後, 很可能孩子已經在千里之外了。

真相:一旦發現兒童失蹤, 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第一時間報警, 第一時間報警!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公安部從來沒有兒童失蹤24小時才能立案的說法, 相反, 對於立即開展偵查工作是有明確規定的——早在2010年3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下發《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意見》中規定,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誤區二:只記家長電話

為了讓孩子萬一遇到情況能聯繫上家人,好多父母從孩子會說話開始就洗腦式教孩子背父母的手機號。

真相:突發情況下,成年人尚且難以保持冷靜,及時回想到平時的“常識”應對,兒童更因為缺乏應對經驗或突然受到驚嚇而懵掉。現在家人一般使用的是手機,號碼常為11位元,極度緊張情況下,可能會回想不起來或出現記憶混亂。

靠譜方案:除了讓孩子熟記家人的手機號碼外,還應該不斷給孩子灌輸“遇事打110”,簡短易記。且110在公眾場合是常出現的標誌,容易在記憶中得到強化。遇到問題打給110,員警能提供的幫助可能更及時。

誤區三:兒童走失,立刻四處尋找,不留人在原地

案例:近日,佛山民警接到群眾送來一名走失兒童,民警在派出所旁康樂幼稚園門前尋找其父母時,正好碰上剛從廣州回來的父親,順利將孩子交到父母手上。

家長帶孩子外出,不慎孩子走失後,大多數情況下,家長會很慌亂,立刻四處尋找,而忽略了應有人留在原地。孩子自己找回來,但找不到家長,那真是急死寶寶了。

真相:漫無目的尋找不僅效率低下,也有可能錯過了最黃金的找回時間。

靠譜方案:建議採用“十人四追”法——母親留在原地,父親召集10人分兩層尋找。具體分工如下:4個人分別向東南西北4個方向2公里以內,沿大路尋找;4個人前往附近的火車站,尋找範圍也為2公里,防止孩子被帶往其他城市;1人報警,1人留在家中。

誤區四:採集血樣是找到線索確認DNA時才做的

案例:1994年,4歲的劉進龍與在福建務工的父母在市場不慎走失,多年來,劉進龍一直在尋找親人,但志願者在網站多番比對,仍無果。中途,有發現疑似父母的資訊,但一直未得到對方DNA資訊的入庫。等待了近兩年後,其母親登記來尋親,通過科學的DNA單親比對成功。2016年4月24日,在22年後,劉進龍與母親團聚,但父親沒能等到這一天。若母親能早一點採集DNA並入庫,也許,團聚不會遲到這麼多年。

據調查顯示,有相當一部分失蹤兒童家長並不知道要到公安部門進行DNA采血,或者認為得到一些線索為了確認時才需做此事。

真相:DNA采血並錄入是一種相當有效的尋找失蹤兒童的方法。且是免費的!免費的!免費的!每年都有很多線索是通過DNA資料庫比對出的。

靠譜方案:遇到走失情況應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儘快進行DNA采血錄入。

以下五類人員可免費檢測DNA:

1.已確認被拐賣兒童的親生父母;

2.自己要求采血的失蹤兒童親生父母;

3.解救的被拐賣兒童;

4.來歷不明、疑似被拐賣的兒童;

5.來歷不明的流浪、乞討兒童。

誤區五:防止兒童走失,教育孩子“別和陌生人說話”

案例: 六一兒童節當天,重慶一公園的群眾發現一個走失的兒童,民警趕到現場瞭解情況時,由於小朋友戒備心比較強,民警耐心詢問很久,小朋友都不怎麼說話,只是一直哭,不說家人的電話,也不說父母的名字,可急壞了民警。

一般家長會教育孩子“別和陌生人說話”,這種教育在防止被拐賣效果上微乎其微。反而會帶來一些意想不到的問題。

危害:可能導致孩子不善交際,性格冷漠內向,甚至是真正遇到危險時,難以向他人尋求幫助。

真相:孩子其實無法真正識別“陌生人”與“熟人”。“我是你爸爸同事,他今天有事兒來不了,我來接你回家”或陪孩子嬉戲了一會兒的陌生人,在孩子的認知裡都可能變成“熟人”,而未長時間生活在一起的親屬,如爺爺奶奶,在孩子的世界,可能就是“陌生人”。同時,熟人犯罪也屢見不鮮。

靠譜方案:幫助孩子建立安全人員名單——哪些人是可以信賴的:員警、消防官兵、公共場合穿制服的工作人員等。安全名單以外的都是陌生人。同時,幫助孩子建立交往準則:不能跟任何陌生人走,在外不食用陌生人的食物;不要讓陌生人觸碰自己等。

所以我們希望家長在照顧孩子特別是帶孩子外出時,不能有絲毫鬆懈,在平時做好兒童防走失的家庭教育,在外遇到無家長陪伴的兒童,或陪伴的人可疑等情況,第一時間報警,一起給兒童創造安全的成長環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下發《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意見》中規定,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誤區二:只記家長電話

為了讓孩子萬一遇到情況能聯繫上家人,好多父母從孩子會說話開始就洗腦式教孩子背父母的手機號。

真相:突發情況下,成年人尚且難以保持冷靜,及時回想到平時的“常識”應對,兒童更因為缺乏應對經驗或突然受到驚嚇而懵掉。現在家人一般使用的是手機,號碼常為11位元,極度緊張情況下,可能會回想不起來或出現記憶混亂。

靠譜方案:除了讓孩子熟記家人的手機號碼外,還應該不斷給孩子灌輸“遇事打110”,簡短易記。且110在公眾場合是常出現的標誌,容易在記憶中得到強化。遇到問題打給110,員警能提供的幫助可能更及時。

誤區三:兒童走失,立刻四處尋找,不留人在原地

案例:近日,佛山民警接到群眾送來一名走失兒童,民警在派出所旁康樂幼稚園門前尋找其父母時,正好碰上剛從廣州回來的父親,順利將孩子交到父母手上。

家長帶孩子外出,不慎孩子走失後,大多數情況下,家長會很慌亂,立刻四處尋找,而忽略了應有人留在原地。孩子自己找回來,但找不到家長,那真是急死寶寶了。

真相:漫無目的尋找不僅效率低下,也有可能錯過了最黃金的找回時間。

靠譜方案:建議採用“十人四追”法——母親留在原地,父親召集10人分兩層尋找。具體分工如下:4個人分別向東南西北4個方向2公里以內,沿大路尋找;4個人前往附近的火車站,尋找範圍也為2公里,防止孩子被帶往其他城市;1人報警,1人留在家中。

誤區四:採集血樣是找到線索確認DNA時才做的

案例:1994年,4歲的劉進龍與在福建務工的父母在市場不慎走失,多年來,劉進龍一直在尋找親人,但志願者在網站多番比對,仍無果。中途,有發現疑似父母的資訊,但一直未得到對方DNA資訊的入庫。等待了近兩年後,其母親登記來尋親,通過科學的DNA單親比對成功。2016年4月24日,在22年後,劉進龍與母親團聚,但父親沒能等到這一天。若母親能早一點採集DNA並入庫,也許,團聚不會遲到這麼多年。

據調查顯示,有相當一部分失蹤兒童家長並不知道要到公安部門進行DNA采血,或者認為得到一些線索為了確認時才需做此事。

真相:DNA采血並錄入是一種相當有效的尋找失蹤兒童的方法。且是免費的!免費的!免費的!每年都有很多線索是通過DNA資料庫比對出的。

靠譜方案:遇到走失情況應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儘快進行DNA采血錄入。

以下五類人員可免費檢測DNA:

1.已確認被拐賣兒童的親生父母;

2.自己要求采血的失蹤兒童親生父母;

3.解救的被拐賣兒童;

4.來歷不明、疑似被拐賣的兒童;

5.來歷不明的流浪、乞討兒童。

誤區五:防止兒童走失,教育孩子“別和陌生人說話”

案例: 六一兒童節當天,重慶一公園的群眾發現一個走失的兒童,民警趕到現場瞭解情況時,由於小朋友戒備心比較強,民警耐心詢問很久,小朋友都不怎麼說話,只是一直哭,不說家人的電話,也不說父母的名字,可急壞了民警。

一般家長會教育孩子“別和陌生人說話”,這種教育在防止被拐賣效果上微乎其微。反而會帶來一些意想不到的問題。

危害:可能導致孩子不善交際,性格冷漠內向,甚至是真正遇到危險時,難以向他人尋求幫助。

真相:孩子其實無法真正識別“陌生人”與“熟人”。“我是你爸爸同事,他今天有事兒來不了,我來接你回家”或陪孩子嬉戲了一會兒的陌生人,在孩子的認知裡都可能變成“熟人”,而未長時間生活在一起的親屬,如爺爺奶奶,在孩子的世界,可能就是“陌生人”。同時,熟人犯罪也屢見不鮮。

靠譜方案:幫助孩子建立安全人員名單——哪些人是可以信賴的:員警、消防官兵、公共場合穿制服的工作人員等。安全名單以外的都是陌生人。同時,幫助孩子建立交往準則:不能跟任何陌生人走,在外不食用陌生人的食物;不要讓陌生人觸碰自己等。

所以我們希望家長在照顧孩子特別是帶孩子外出時,不能有絲毫鬆懈,在平時做好兒童防走失的家庭教育,在外遇到無家長陪伴的兒童,或陪伴的人可疑等情況,第一時間報警,一起給兒童創造安全的成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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