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8歲, 標準的大齡剩女。 家裡的爸媽一直在催我找男朋友結婚, 就好像我再不找就沒人會要一樣。 我有穩定的收入樣貌和身材都不錯, 不是我太挑剔, 只是沒遇到那種讓我有種非他不嫁的男人。
我閨蜜孩子6歲生日的時候認識了我現在的老公。 他風度偏偏、身材高大, 五官俊朗。 在朋友的撮合下就和他歎氣了戀愛。 在一起幾個月後他想我求婚, 想到自己的年齡也就同意了。
雙方父母商定彩禮陪嫁之後就結婚了。 再婚後我才明白, 這婚, 我結的太倉促!我認為女人做家務理所當然, 也是應該的。 所以婚後我就把家務活承包了。 但是婆婆在我們婚後一個月就住到我們家裡。 整天就吵吵著讓我辭職在家為她生孫子。 不然就和他兒子離婚。
我和老公被逼的沒有辦法, 就只能聽從老人的意見。 第四個月我終於懷上了。 婆婆也是很高興, 買這買那的給我營養補進。 我心裡也高興畢竟看到婆婆對我這麼好。
一切都在我生下兒子後全變了。 十月懷胎好不容易把肚子裡調皮的小傢伙生出來, 看著白白胖胖的兒子所有的辛苦都化為幸福。 當生完孩子第二天婆婆來當病房就拿出一張離婚協議書,
原來我只是他們家的生育機器。 老公本來是有妻子的, 但是不能生所以就離婚讓老公在找一個等生完孩子再回來重婚。 而我就是他們家的代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