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 黑龍江明確了“獨生子女護理假”天數。 至此, 全國至少已有6省份正式出臺了此類政策。 多數省份規定, 獨生子女每年最多可享受的“護理假”天數在10到20天不等。
近日, 黑龍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黑龍江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其中規定,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 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其陪護假。 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20日, 非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10日。
除了黑龍江, 據不完全統計, 此前, 包括河南、福建、廣西、海南、湖北等多省份已明確獨生子女護理假天數。
6省份明確獨生子女護理假 最長20天
河南:“獨生子女護理假”為每年累計不超過20天。
福建:“獨生子女護理假”為每年累計不超過10天。
廣西: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的, 患病住院期間, 用人單位應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的護理假。
海南: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家庭的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
湖北:對贍養人、扶養人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 用人單位應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10天的護理時間;對獨生子女照顧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 每年護理時間應當累計不少於15天。
多地“護理假”待遇不變 不執行單位或被列入“黑名單”
在各地出臺的政策中, 大部分都強調獨生子女在享受護理假期間, 其工資待遇不變:
河南:獨生子女享受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廣西:獨生子女護理期間的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 其用人單位不得扣減;
黑龍江:無論是獨生子女還是非獨生子女, 陪護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福建:如用人單位不支付獨生子女護理期間享有工資福利,
海南:“獨生子女護理假”有法律依據, 符合規定的人群有權依法申請。 一旦獨生子女在父母因病住院申請該假遭到用人單位拒絕時, 可以依法申請人社及勞動部門介入協調。
單位有權督促子女“常回家看看”
除了出臺獨生子女護理假, 多地也把“常回家看看”納入子女義務, 並提出了相應的督促措施。
《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對入住養老機構或者與其分開居住的老年人, 贍養人應當經常探望;
對較長時間未探望老年人的, 贍養人所在的工作單位、村(居)民委員會或者養老機構應當督促其探望。
《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
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 應當經常看望或者通過電話、網路、書信等方式問候老年人;
對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 家庭成員應當經常探望;
對較長時間未探望老年人的家庭成員, 家庭成員所在單位或者養老機構可以提出建議, 督促其前往探望。
《雲南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修訂草案)》:
對連續3個月以上未看望老年人的, 養老機構可以向贍養人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或贍養人所在單位提出督促其前往看望的建議, 收到建議的單位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督促其前往看望。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重陽節,
無論是否有護理假,
記得還是要多陪陪老人哦,
記得常回家看看, 和老人打個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