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記者從寧夏司法廳獲悉, 為讓更多困難群眾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務, 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已表決通過《關於修改<寧夏回族自治區法律援助條例>的決定》, 這是該條例頒佈實施11年來首次修正。 按照修正後的標準, 我區符合申請法律援助的困難人群由55.8萬人增加到172萬人, 增加116萬餘人, 覆蓋人群達到全區總人口的25%。
據瞭解, 該條例自2006年頒佈實施以來, 共指導我區法律援助機構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10多萬件, 為80多萬名受援人挽回經濟損失約11億元, 為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公平正義發揮了積極作用。
修正後的條例共40條, 增加3條, 修改完善11條。 條例放寬了經濟困難標準, 降低了法律援助門檻, 擴大了法律援助覆蓋面。 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由最低生活保障修改為最低生活保障的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