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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丨贊!寧夏法律援助條例首次修正 172萬困難人群可以享受這項便民服務

近日, 記者從寧夏司法廳獲悉, 為讓更多困難群眾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務, 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已表決通過《關於修改<寧夏回族自治區法律援助條例>的決定》, 這是該條例頒佈實施11年來首次修正。 按照修正後的標準, 我區符合申請法律援助的困難人群由55.8萬人增加到172萬人, 增加116萬餘人, 覆蓋人群達到全區總人口的25%。

據瞭解, 該條例自2006年頒佈實施以來, 共指導我區法律援助機構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10多萬件, 為80多萬名受援人挽回經濟損失約11億元, 為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公平正義發揮了積極作用。

但是,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 其已不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法律需求。 今年2月, 自治區司法廳在積極爭取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將修正該條例列入當年立法計畫後, 立即起草修正草案, 經過多次徵求意見, 於4月報自治區政府法制辦, 並配合自治區政府法制辦、自治區人大法工委開展調研、論證和廣泛徵求意見。 9月, 經自治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以議案形式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並表決通過。

修正後的條例共40條, 增加3條, 修改完善11條。 條例放寬了經濟困難標準, 降低了法律援助門檻, 擴大了法律援助覆蓋面。 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由最低生活保障修改為最低生活保障的2倍,

將職工工傷認定、農民征地拆遷、生態移民糾紛等8種事項納入法律援助補充事項範圍。 此外, 條例還規定了刑事訴訟中申請法律援助的具體事項, 細化了指定辯護、終止援助等具體情形, 進一步完善了便民服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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