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 在街上看到一群幼稚園的小朋友, 他們一邊走一邊唱著一首兒歌:“我在馬路邊, 撿到一分錢。 把它交到員警叔叔手裡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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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這首久違的兒歌, 我突然心中一楞, 隨即有一種說不出的感慨湧上心頭。
一分錢, 甚至是一角錢、一元錢, 對於現在的90、00後來說, 也許是太微不足道了。 因為在他們的眼裡, 一分錢根本就買不到什麼東西。
然而對於上世紀五十、六十年代出生的人, 一分錢卻有著豐富的內涵, 說不完的記憶。 在當時, 一分錢可以在圩上買到一節甘蔗、一塊西瓜、半筒野果子、一兩爆米花;可以在代銷店買到一顆水果糖、五粒豆豆糖、五根橡皮筋、一個雞蛋等等。 在那個年代, 每個小孩都曾經有過“一分錢的故事”, 而且至今想起來是那麼地難忘、那麼地溫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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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時的我, 很喜歡看連環畫、故事書。 記得當時學校傍邊有家書店, 因為沒有錢買書, 小夥伴們大都到書店裡租書借書看。 拿一分錢就可以租一本小人書, 租期一天。 當時, 我把替大人買東西攢下的一分、二分錢大都拿來租書看了。 也許是書看得多吧, 從小學到高中, 我寫的作文, 幾乎每次都會被老師拿到班上念。
說起替大人買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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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個年代, 每個小孩都盼望早點過年。 因為一到過年, 大人就會給壓歲錢, 僅管壓歲錢只給五分或是一角二角, 那也算是發了筆小財。
鬥轉星移, 轉眼幾十年過去了。 兒時的許多事情都已隨風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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