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檢網訊(通訊員 汪璿 孫冬晴)日前, 永順縣人民檢察院收到永順縣環境保護局回復函:“一是對河道旁堆放的固體垃圾現場進行了清理, 並下達了責令整改現場監察文書, 要求••••••”至此, 永順縣檢察院發出的檢察建議被縣環保局全部採納, 居民飲用水源得到了有效保護。
2017年8月, 永順縣檢察院接到群眾舉報, 該縣縣城生活飲用水源頭有大規模燒烤場、餐館向河道丟棄生產、生活甚至建築垃圾, 湖邊住戶生活污水也都是直接排放在河水裡。 之後, 該院民行科科長周章貴帶領工作人員多次前往實地調查,
9月6日, 永順縣檢察院向縣環保局發出檢察建議書, 建議該局立即採取有效措施, 將保護水源的工作落實到實處, 整改在河道兩旁直排糞便和生活污水等對飲用水水源的污染行為。
(整治後的乾淨河道)
永順縣環保局在接到檢察建議後, 高度重視, 專門組織召開局務會就檢察整改建議進行討論研究, 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認真分析, 就如何整改進行了安排。 並聯合縣水利局和縣靈溪鎮政府開展了專項排查, 制定整改措施, 逐條進行整改落實。 同時, 該局對檢察建議書中所列舉的問題進行了實地調查,
對於落實情況與效果, 該院將主動跟蹤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