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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傳媒大學女生被害案二審宣判:維持一審死刑判決

2016年12月30日, 被告人李斯達被帶上法庭。 北京市三中院一審判處李斯達死刑。 王貴彬 攝

中國傳媒大學女大學生被害一案有了最新進展。

10月31日, 北京高院對該案進行二審宣判, 駁回上訴, 維持北京市三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李斯達死刑的判決,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部分, 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5年8月9日, 中國傳媒大學2014級電影專業女研究生周雲露離開宿舍, 她告訴室友去幫本科同級音響導演專業的同學李斯達拍戲, 戲份不重, 不會通宵。 但這之後, 她與李斯達兩人雙雙失聯。

2015年8月11日, 李斯達被公安機關查獲歸案。 北京警方證實, 中國傳媒大學失聯女生周雲露被同校男生李斯達強姦未遂殺害。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當庭表示上訴

該案於2016年12月30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 被告人李斯達以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 此外, 李斯達賠償周雲露近親屬各項損失5萬餘元。

當時法院經審理查明, 被告人李斯達和被害人周某某父母和律師都沒到場, 李斯達現場就是面無表情、一言不發, 站在那裡等宣判完了就押回去了, 沒什麼動作。

記者:整個過程中李斯達有沒有表態?

周父:沒有任何表態, 表情比較呆板。

記者:一審的時候, 李斯達在庭上也全程面無表情, 你當時說難以接受。 這次面對他的狀態呢?

周父:我也麻木了。 跟這種惡魔沒辦法生氣, 只能用法律的手段來制裁他了。

“接受不了道歉, 我女兒走得這麼慘”

記者:從案件一審宣判到現在, 跟李斯達家屬有過接觸嗎?

周父:他父親給我打過電話, 大概是二審宣判前一個多星期。 我接了, 沒說幾句話就掛了。 他說看在父母的面子上能不能饒他一死,

我說無能為力, 我就掛斷了。 從一審宣判到現在, 聯繫過兩三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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