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 國家信訪局面向北京地區黨政機關 (包括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 公開選調公務員。 公告如下。
一、選調人數
副主任科員及以下幹部10人。
二、條件與資格
(一)報名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 中共黨員。 政治素質好, 品行端正, 無違紀違法記錄。
2. 熱愛信訪工作, 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3. 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學士以上學位。 所學專業一般為社科類。
4. 年齡一般不超過30周歲(1987年3月1日之後出生)。
5. 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 身心健康。
7. 具有北京市戶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 涉嫌違紀違法正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有結論的。
2. 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 尚在任職試用期或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式
(一)公開報名。
1. 報名時間:公告發佈之日起至4月7日17時。
(二)資格審查。 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 通知參加筆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不足3︰1的, 相應減少選調人數。
(三)筆試面試。 根據筆試情況, 按得分從高到低排序, 差額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面試前, 考生須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提供幹部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名材料和本人最近的任免審批表(影本蓋章)。
(四)確定人選。 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40%、60%的比例合併計算綜合成績,
(五)體檢和考察。 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進行體檢,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 體檢如有不合格者, 按考試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六)借調試用。 考察合格後, 經征得工作單位同意, 借調安排到相關司室工作試用3個月。
(七)調入任職。 試用期滿, 經考核合格的, 辦理調入手續;考核不合格或不適應崗位要求的, 不予調入。
四、紀律要求
報名人員提供資訊需真實、準確, 不准弄虛作假, 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 一經發現即取消選調資格, 並通報所在單位。
有關選調考試事宜待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
諮詢郵箱:gxrsyc@126.com。
國家信訪局人事司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