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北方農村, 家裡弟兄三個, 我排行老三, 兩個哥哥都已經結婚成家。
輪到我的時候因為家裡實在沒錢了, 老家房子也沒蓋, 娶媳婦兒彩禮也沒有, 但我又到了適婚年齡, 父母就想著讓我當上門女婿。
我剛開始堅決不同意, 覺得太丟人了, 父母讓我自己選擇, 要不就丟人要不就當光棍。
我死扛了兩年, 眼看周圍的人都有一個個地結婚了, 我馬上就要真的成光棍漢了, 最後就妥協了。
跟我相親的是隔壁村的一個女人, 在家老大下面還有一個妹妹, 因為家裡沒有男丁, 就想著招一個上門女婿。
我們認識幾個月後就領證結婚了, 只不過別人是娶媳婦, 而我是嫁媳婦兒。
在我們那上門女婿也是要彩禮的, 父母把所有積蓄共2w塊作為彩禮, 就這樣我帶這彩禮正式成為了一個上門女婿。
在別人家跟在自己家不能比, 早上不敢睡懶覺, 晚上不敢睡太晚,
我沒來之前一直是丈母娘做飯, 我來了之後沒過幾天, 這一日三餐就歸我負責了。
這還不算, 媳婦兒的妹妹經常找我麻煩, 不是跟我拌嘴就是要動手打我, 她們家人看著也不管管, 我當然是不能還手的。
農忙的時候我下地幹活,
以至於逢年過節給自己父母買點東西, 還要看媳婦兒臉色, 我有時候忍不住問, 這錢是你掙的還是我掙的?
媳婦兒就說, 你住的是我家還是你家, 一句話懟的我無話可說, 這叫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
後來媳婦兒懷孕, 家裡裡裡外外點活更是都給來我, 閨女生出後也看不出丈母娘多喜歡, 知道她喜歡男孩兒。
閨女出生後取名字, 她們家人非要閨女跟著她們的姓, 我可不幹啦, 當初過門就談好的, 後代必須跟著男方的姓, 她們也答應來著。
為此我跟她們家鬧的很不愉快, 媳婦兒也幫著她媽, 這麼多年, 媳婦兒看來沒把我當自己人。
孩子兩歲後,
晚上回到她們家我說了她兩句, 居然跟我大吵一架, 她爸還動手打我, 我一氣之下回了我家。
冷戰幾個月後我提出了離婚, 她們家也同意了, 孩子她們也不要, 重男輕女的一家人, 估計是個男孩肯定不會放手。
這些年我努力賺錢養孩子蓋房子攢錢娶媳婦, 30歲那年, 經媒人介紹認識一個離異的女人, 帶著一個兒子, 然後我們結婚了。
媳婦兒在村子後面的廠子上班, 我也一直打工賺錢養一家子人, 我一直努力賺錢, 就是為了證明我比前妻過的好, 讓她後悔去吧。
在此勸各位男同胞們, 上門女婿不好當, 伺候老婆丈母娘, 奉勸各位莫入行, 後悔莫及自己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