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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財富縮水的七大風險

近年來, 中國財富市場蓬勃發展, 同時高淨值客戶快速增長。 然而, 面對目前形勢下經濟下行與通縮、企業結構調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財稅體制改革等一系列複雜的經濟政治環境,

在尋求財富增值的道路上, 私人銀行客戶極容易掉進財富縮水的陷阱, 損失慘重, 甚至傾家蕩產。

古語雲:“兵家之法, 戰守並重”。 我們梳理了引起財富縮水的七大風險, 以提示私人銀行客戶重視風險, 防範風險以及規避風險。 財富是用風險來衡量的, 只有過濾掉風險的資產才是私人銀行客戶真正擁有的資產, 才得以通過選擇、組合傳承工具來實現家業長青、永續發展。

第一大風險——公私資產混同

經營企業的老總常認為:企業是我的, 企業需要時我的也可以成為企業的。 那風險呢?

提示

公司具有法人人格, 是獨立的法律主體, 擁有獨立的財產權, 公司有限責任正是基於這樣的前提。

如果企業的財產與企業主的財產混為一談, 公司的獨立法人人格就難以獲得法律認可, 公司就不再受有限責任保護, 公司的風險也會蔓延傳導到個人。

常見的風險點

公司與個人的財務混同、企業主以個人資產為企業擔保、企業“互保圈”、“擔保鏈”斷裂。

建議

1.高淨值人士提升資產保護能力, 未雨綢繆, 儘早對家庭個人資產與企業資產進行劃分與隔離, 把一部分資產單獨隔離和管理, 穩健運作, 成為“隱秘核心實力”, 在企業或家族遭遇重創時, 該部分資產不會被認為是企業的資產而被凍結、抵債或罰沒, 能夠維持以往的生活水準並成為東山再起的資源。

2.選擇財富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專業人士提供意見與建議,

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

第二大風險——婚變衝擊與隱患

婚變, 破碎的不光是感情、家庭, 是否還有財富?結婚、離婚、再婚……可以看成資產的不斷重組, 對高淨值人士來說, 婚變衝擊可能會引發財富的嚴重縮水, 還會造成代際財富繼承的隱憂。 土豆網創始人兼CEO王微的離婚糾紛影響了海外上市、“真功夫”前董事長蔡達標與潘敏峰的婚變引發公司股權與管理權大戰甚至牢獄之災。

麻煩和隱憂通常體現在兩方面

1.“創一代”自身的婚變導致夫妻反目、財產糾紛、股權爭奪甚至影響家族企業的經營與發展。

2.“創一代”對“富二代”的擔心:獨生子女的婚姻如果出現問題, 如何避免外姓人分割資產? 前婚子女與再婚子女、非親生子女在財富繼承方面能否按照自己的意願進行分配?單親富豪在子女未成年時如果突發意外身故, 子女如何獲得妥善安排?財產是否會被離異另一方所掌控?

建議

1.根據自身的財富保值、增值需求, 合理運用保險、保險金信託或家族信託等方式化解婚姻風險帶來的財富縮水。

2.可通過保險中指定子女為受益人的方式規避子女婚變風險。

3.根據投保主要需求(如防婚變、子女傳承、避債、避稅等)在保險架構設計時選擇誰做投保人、誰做被保險人、誰做受益人更合適。

4.可選擇配置保險金信託, 在保險的基礎上實現信託的部分功能——對受益人求學、成婚、生子等正向行為予以獎勵, 可避免受益人的監護人挪用保險金, 擴充受益人的範圍。

5.可設立家族信託, 將資產交給信託進行專業化管理, 按自己的意願明確信託受益人, 且分配時點、分配條件及分配頻率全權掌控在自己手上並可以靈活調整變更。 家族信託可以實現信託資產不以子女名義持有, 不計入子女婚內財產, 離婚時無需分割。

6.可以考慮簽訂婚前協議,明確夫妻雙方各自的財產和債務範圍以及權利歸屬等問題,避免個人財產與婚後共同財產混同。

第三大風險——投資決策失敗

能夠成為高淨值人士,大多在某一領域非常擅長,能搶先洞察把握投資機會。然而目前越來越複雜的國內外經濟環境,歐美復蘇乏力,國內轉方式調結構,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等因素加大了投資的風險。

在與高淨值客戶的交流中我們發現:有少部分富豪會抱有投機心理和“拼一把”的態度,對投資回報要求很高,這是非常危險的。高收益伴隨的是高風險,一次錯誤的投資判斷可能使辛苦積攢的財富遭受嚴重的打擊;而大部分高淨值人士都意識到了應該謹慎投資,認同“不要把雞蛋都放在一個籃子裏”,但如何做好資產配置,在保有較穩健收益的同時降低風險呢?

建議

1.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合理配置各大類資產間的投資比例,並根據市場變化預期動態調整。

2.可以有部分資金追求高風險高收益,但一定有定量的資金以安全、保值、穩定為首,穩健運作。

3.可以進行全球資產配置,跨區域會起到一定分散風險的作用。

4.記住,又有收益保障又有很高的流動性支持,還有誘人的投資回報,這三點合一的投資產品基本不靠譜。

5.選擇一家有品牌保證的資產管理機構和專業可靠的投資顧問。

第四大風險——財富交接考驗

“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難”,未來的10年間年,中國的家族企業將迎來一個交接班的高峰。如何平穩實現財富的交接,也是中國民營企業繼續發展的關注點與困難點。

1987-2005年間香港、新加坡和中國臺灣217個家族傳承案例顯示:在企業所有權和控制權發生代際變更的前5年和後1年,經市場調整的公司股價平均下跌56%。

上海交通大學對國內182家在各行業排名居前3位的家族企業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90%的企業家希望由自己的子女繼承家族企業,82%的子女不願意或者是非主動接班的,僅有12%的子女願意接班。

福布斯2013年中國家族企業調查報告顯示:代際交接班步伐開始加快,但是接班二代抵禦危機和波動的能力尚不如掌權一代。

家族代際交接失敗案例

1、 鋼鐵大王的沒落——海鑫集團

曾是山西省最大的民營企業,資產超過130億元。2003年1月,海鑫集團創始人、董事長李海倉意外被殺,22歲的李兆會倉促接棒,他對實業興趣不大,偏愛投資,在企業經營管理上與叔輩分歧較大,內部改革收效甚微。受市場環境與信貸環境雙重惡化影響,海鑫資金鏈斷裂,2014年6月申請破產重組。

2、4年敗掉40年家業——海翔藥業

羅邦鵬自1996年開始,耗費了40年將一個鄉鎮日化工廠打造成上市公司。其子羅煜竑掌權後卻僅用了不到4年就失去了對海翔藥業的控制權。羅煜竑共5次減持海翔藥業股份,持股比例從24.67%降至18.31%。2013年底,羅煜竑辭去海翔藥業董事長職務,但仍是第一大股東。坊間傳因嗜賭,羅煜竑欠債5億元,不得已賤賣其持有的海翔藥業全部股權(占比18.31%)套現3.8億元,用來償還賭債。

在與高淨值客戶的交流中我們發現,家族企業的一代掌門還是非常強調親情與血緣的紐帶,在代際財富交接中,他們最關心的是如何實現高效、平穩的家族股權轉移和管理;如何實現創富一代與財富繼承二代之間平穩過渡。

建議

1.在代際財富交接時先明確傳什麼,主要涉及到家族財富、家族價值觀、家族成員間和諧關係等;其次需考慮如何傳?明確家族治理、公司治理與風險管理的需求與措施。

2.結合自身的傳承需求,採用法律、稅務、財富等籌畫手段,防範在代際傳承過程中的風險,從而實現家族和企業的有效治理。

3.靈活、綜合運用家族信託、保險、家族基金會等傳承工具實現財富的順利交接與傳承。

4.企業財富的傳承通過完整的企業繼任計畫來實現。

第五大風險——缺乏稅務籌畫

美國開國元勳本傑明.富蘭克林曾說:“在這個世界上,除了死亡和稅收,沒有什麼是確定的。”隨著社會制度的不斷完善,稅負是擺在所有人面前無法逃避的問題,尤其是對於高淨值人士,他們的收入和所得,可能很大一部分都要因為稅收原因而縮水。因此,稅務籌畫與管理,是所有高資產人士需要關心與準備的大事。

對富豪來說,缺乏事先的稅務籌畫,將面對所得稅和資本利得稅帶來的財富盈利能力的降低,而遺產稅和贈與稅會限制與削弱財富的傳承與轉移,均會引發財富的縮水。

稅負引發財富縮水的案例

案例1:歌手“貓王”1977年過世時留下了超過1000萬美元的遺產,但在繳納完遺產稅並付完遺囑認證和遺產分配費用以後,他的家人只繼承了不到300萬美元,財富縮水幅度超過70%。

案例2:2008年底,臺灣巨富臺塑集團創始人王永慶辭世,留下約600億新台幣巨額遺產,但不得不面對119億新台幣的巨額遺產稅。十二名繼承人最終用 “質押股票”和“借款”方式來籌齊需繳交的遺產稅金。

縝密稅務籌畫確保資產保全和財富傳承案例

2004年臺灣首富蔡萬霖辭世,他曾以擁有85億美元私產位居全球富豪排行榜第六名。根據臺灣地區遺產稅條例的相關規定,遺產在1億元新台幣以上的,適用稅率為50%。即便是以蔡萬霖死時被公認的身家財產46億美元來估算,蔡家後人要繳交的遺產稅將高達約782億元新台幣。然而,以壽險、信託業務起家的蔡萬霖對於避稅之道很有心得。通過配置高額人壽保險、設立投資公司和對基金會進行運作等方式將其龐大的資產安全合法地轉移給下一代。經過有效的稅務規劃,蔡萬霖名下的財產所繳納的遺產稅額大大縮小,最終遺產稅金只有6億元新台幣。

隔窗觀花——傳說中的遺產稅

2014年,我國《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將改革重點鎖定六大稅種,包括增值稅、消費稅、資源稅、環境保護稅、房地產稅和個人所得稅。按進度,2016年將基本完成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點工作和任務,2020年各項改革基本到位,現代財政制度基本建立。《方案》中沒有涉及遺產稅,但高淨值客戶對遺產稅的擔心有增無減。

遺產稅曾於十五大、十六大時寫入過三中全會檔草案,但因為缺乏系統的徵收範圍和稅率等細化內容,最終無疾而終。

2004年的全國人大會議上,有39位人大代表聯名提交議案,建議立法徵收遺產稅。

2004年9月,財政部就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稅暫行條例(草案)》,該條例在2010年還進行了修訂。

2013年2月,國務院批轉國家發改委等《關於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中,首次提出“研究在適當時期開徵遺產稅問題”。

遺產稅究竟何時開徵,各界觀點不一,有消息稱配套政策有待完善,仍需數十年時間醞釀,但通過與多家知名稅務諮詢公司和律所的溝通,我們認為,5-10年內出臺將是大概率事件。

遺產稅對高淨值家庭的影響

1、移民規避遺產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稅暫行條例(草案)》第一條“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外國公民、無國籍人死亡(含宣告死亡)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遺有財產者,應就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遺產,依照本條例規定徵收遺產稅。” 即按照資產所在地徵稅。

2、去世前把所有資產直接贈送給子女?

《草案》第二條 “本條例規定應徵收遺產稅的遺產包括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全部財產和死亡前五年內發生的贈與財產。” 即去世前5年內所贈予的財產要計入遺產總值。

3、遺產稅交就交吧,反正留下的錢夠子孫後代用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稅暫行條例(草案)》 第十五條規定在遺產稅稅款繳清前,其遺產不得分割、交付遺贈,不得辦理轉移登記。即先繳清遺產稅再繼承遺產。

按《遺產稅適用稅率表(草案)》測算,3000萬的遺產淨額需繳納1000餘萬元遺產稅,5000萬的遺產淨額需繳納2000餘萬元遺產稅,也就是說近一半的財富將被蒸發。

建議

1.通過配置人壽保險可以達到避稅與節稅的作用。人壽保險金給付給指定受益人,不計入被保險人的遺產,即不會徵收遺產稅。其次,購買人壽保險的現金支出可以降低未來遺產稅的稅基,並且為繳付遺產稅的稅金提供現金流支援。此外,保險賠款免繳個人所得稅。

2.通過設立家族信託,並根據不同受益人的稅務身份以及不同信託資產類別和所在地進行不同形式的稅務籌畫管理和分配,可以達到納稅遞延、稅種變更以及稅率減低等效果。

3.對於有海外移民和海外投資計畫的財富人群來說,建議在移民與投資前諮詢專業人士,瞭解其移民/投資目標國的稅務政策與稅務風險,根據自身情況先進行籌畫設計,以免掉進稅務陷阱而遭遇巨大財富損失。

4.很多高淨值家庭屬於“同家不同籍”的情況,孩子已獲得外籍身份而父母保留中國國籍的情況下繼承境內外財產或移民後在境內外是否需要納稅等問題都需要提前瞭解和諮詢。

5.綜合考慮比較不同財富傳承工具的稅收成本與達成效果,通過專業人士幫助實現最經濟高效的財富保全與傳承。

第六大風險——忽視提早周全規劃

我們在為高淨值人士提供財富管理與傳承服務中,發現有部分財富人士認為財富轉移與傳承是數十年後才會考慮的問題,自己正值壯年,應該把精力集中到企業經營、投資增值等方面。這時我們會提示客戶關注的不應該僅僅是財富的累積,更重要的是儘早為下一代的繼承規劃準備,確保資產能在家族中保存並實現代際轉移。我們也遺憾的經歷過一些高淨值人士已經意識到傳承規劃的緊迫,並希望馬上進行,但由於自身身體狀況或意外的發生而沒法實現全面的傳承規劃。

沒有提前規劃的財富傳承將缺乏保障,嚴重的可能會導致繼承糾紛、親人反目、隱私曝光,家族遺產分配變成戰場,財富也在轉移中出現巨額耗損,大幅縮水。

規劃欠缺的案例——霍家豪門爭產

霍英東先生1978年就立下遺囑,將遺產分配給三房妻兒,並指定其胞妹霍慕勤、妹夫蔡源霖、長房兒子霍震寰及霍震宇為遺產執行人。2011年,霍震宇控告到香港高等法院,指責其兄霍震寰涉嫌私吞資產,執行遺產分配時不透明不平均。7個月後,兩者達成庭外的和解。2013年,霍英東7周年祭日之際,霍家爭產案再次開戰。霍氏家族的紛爭的重點原因在於財富傳承方案有所欠缺,霍先生將主要財產留給了原配所生子女,通過遺囑繼承的方式來進行巨額財產分配,但同時又指定繼承人中的某幾位來擔任遺囑執行人,造成其他家族成員的不信任和質疑。

建議

1.未雨綢繆是關鍵,同時合理規劃十分重要:財富傳承要先確定轉移的對象,挑選合適的轉移時機,配以適當的轉移工具,儘量降低財富轉移中不必要的損耗。

2.財富傳承應當根據不同的財產類型,合理安排搭配不同的傳承工具和手段。

3.許多高淨值人士資產散佈在境內外,因此在財富傳承中所面對的因素更複雜,需要綜合運用財富傳承方案。

4.建議財富額巨大資產類別繁多且家庭成員較複雜的高淨值人士優先考慮設立家族信託的方式進行財富傳承。這樣可以克服遺囑的諸多限制,能更好地通過行為規範和設定轉移原則來保護家產。

5.在家族信託中可以考慮建立家族委員會,明確家族委員會成員的准入及退出機制。家族制度安排與規劃流程的某些方面可以在沒有最終計畫或充分共識的情況下逐步進行,設立簡單的財富分配規則是良好的第一步,後期可以通過專業人士幫助完善與調整。

6.家族企業需要建立一個系統化的傳承計畫來保障權力的過渡,通過對繼承者有計畫地物色和培養,傳承程式和步驟的規範化及傳承後保障體系的建立,協助家族企業成功實現新老交替和可持續發展。

第七大風險——防不勝防的風險

我們發現,雖然高淨值人群對目前國內整體經濟抱有較樂觀的態度,但複雜的宏觀經濟形勢、有待健全的法制環境以及自身企業的轉型挑戰使得高淨值人士的不安全感飆升。除了之前提示的風險點外,導致財富縮水的陷阱還包括一些防不勝防的風險,例如市場風險、政策風險、經營風險、人身意外風險、法律風險和跨境風險等。這些風險雖然可能只是小概率事件,但如有沒有充分的防範和設置對沖風險的機制則可能對財富形成摧毀式的重創。

意外風險的案例——一個煙灰缸毀了千萬富翁

2000年,重慶千萬富翁郝先生被一棟高樓墜落的3斤重的煙灰缸砸成重傷,成為全國首例高樓墜物連坐賠償官司,涉及22名被告。意外發生前,郝先生正值壯年,妻子懷孕中,他身為公司老闆,生意興隆,手下300多名員工,資產上千萬。然而天上掉落的煙灰缸改變了一切。顱骨破裂,腦部受創導致郝先生記憶力大幅下降,語言表達不暢,情緒常失控發怒。法院判決12年後,郝先生只收到不足2萬元的賠償,但意外卻使他喪失了企業管理能力,公司業務一落千丈,同時無法再承擔起照顧家庭的責任。

建議

1.人生無常,難免遭遇意外狀況。建議高淨值家庭特別是家族企業儘早制訂家族財富傳承的緊急預案。一旦“創一代”遭遇人身不測或意外事件,可以啟動緊急情況預案,對企業股權由誰承接,誰來掌管企業的經營權等關鍵性的問題進行安排和部署,確保順利完成交接以及企業的正常運轉。

2.面多引發財富縮水的種種風險陷阱,建議高淨值家庭特別是家族企業,在財富管理、稅務以及法律等專業機構和顧問的幫助下儘快做好對自身財富的梳理和風險評估,針對風險點設計相應的財富保值與增值規劃,搭配運用多種財富保全與傳承工具,進行解決方案的執行和定期檢視與調整

6.可以考慮簽訂婚前協議,明確夫妻雙方各自的財產和債務範圍以及權利歸屬等問題,避免個人財產與婚後共同財產混同。

第三大風險——投資決策失敗

能夠成為高淨值人士,大多在某一領域非常擅長,能搶先洞察把握投資機會。然而目前越來越複雜的國內外經濟環境,歐美復蘇乏力,國內轉方式調結構,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等因素加大了投資的風險。

在與高淨值客戶的交流中我們發現:有少部分富豪會抱有投機心理和“拼一把”的態度,對投資回報要求很高,這是非常危險的。高收益伴隨的是高風險,一次錯誤的投資判斷可能使辛苦積攢的財富遭受嚴重的打擊;而大部分高淨值人士都意識到了應該謹慎投資,認同“不要把雞蛋都放在一個籃子裏”,但如何做好資產配置,在保有較穩健收益的同時降低風險呢?

建議

1.根據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合理配置各大類資產間的投資比例,並根據市場變化預期動態調整。

2.可以有部分資金追求高風險高收益,但一定有定量的資金以安全、保值、穩定為首,穩健運作。

3.可以進行全球資產配置,跨區域會起到一定分散風險的作用。

4.記住,又有收益保障又有很高的流動性支持,還有誘人的投資回報,這三點合一的投資產品基本不靠譜。

5.選擇一家有品牌保證的資產管理機構和專業可靠的投資顧問。

第四大風險——財富交接考驗

“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難”,未來的10年間年,中國的家族企業將迎來一個交接班的高峰。如何平穩實現財富的交接,也是中國民營企業繼續發展的關注點與困難點。

1987-2005年間香港、新加坡和中國臺灣217個家族傳承案例顯示:在企業所有權和控制權發生代際變更的前5年和後1年,經市場調整的公司股價平均下跌56%。

上海交通大學對國內182家在各行業排名居前3位的家族企業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90%的企業家希望由自己的子女繼承家族企業,82%的子女不願意或者是非主動接班的,僅有12%的子女願意接班。

福布斯2013年中國家族企業調查報告顯示:代際交接班步伐開始加快,但是接班二代抵禦危機和波動的能力尚不如掌權一代。

家族代際交接失敗案例

1、 鋼鐵大王的沒落——海鑫集團

曾是山西省最大的民營企業,資產超過130億元。2003年1月,海鑫集團創始人、董事長李海倉意外被殺,22歲的李兆會倉促接棒,他對實業興趣不大,偏愛投資,在企業經營管理上與叔輩分歧較大,內部改革收效甚微。受市場環境與信貸環境雙重惡化影響,海鑫資金鏈斷裂,2014年6月申請破產重組。

2、4年敗掉40年家業——海翔藥業

羅邦鵬自1996年開始,耗費了40年將一個鄉鎮日化工廠打造成上市公司。其子羅煜竑掌權後卻僅用了不到4年就失去了對海翔藥業的控制權。羅煜竑共5次減持海翔藥業股份,持股比例從24.67%降至18.31%。2013年底,羅煜竑辭去海翔藥業董事長職務,但仍是第一大股東。坊間傳因嗜賭,羅煜竑欠債5億元,不得已賤賣其持有的海翔藥業全部股權(占比18.31%)套現3.8億元,用來償還賭債。

在與高淨值客戶的交流中我們發現,家族企業的一代掌門還是非常強調親情與血緣的紐帶,在代際財富交接中,他們最關心的是如何實現高效、平穩的家族股權轉移和管理;如何實現創富一代與財富繼承二代之間平穩過渡。

建議

1.在代際財富交接時先明確傳什麼,主要涉及到家族財富、家族價值觀、家族成員間和諧關係等;其次需考慮如何傳?明確家族治理、公司治理與風險管理的需求與措施。

2.結合自身的傳承需求,採用法律、稅務、財富等籌畫手段,防範在代際傳承過程中的風險,從而實現家族和企業的有效治理。

3.靈活、綜合運用家族信託、保險、家族基金會等傳承工具實現財富的順利交接與傳承。

4.企業財富的傳承通過完整的企業繼任計畫來實現。

第五大風險——缺乏稅務籌畫

美國開國元勳本傑明.富蘭克林曾說:“在這個世界上,除了死亡和稅收,沒有什麼是確定的。”隨著社會制度的不斷完善,稅負是擺在所有人面前無法逃避的問題,尤其是對於高淨值人士,他們的收入和所得,可能很大一部分都要因為稅收原因而縮水。因此,稅務籌畫與管理,是所有高資產人士需要關心與準備的大事。

對富豪來說,缺乏事先的稅務籌畫,將面對所得稅和資本利得稅帶來的財富盈利能力的降低,而遺產稅和贈與稅會限制與削弱財富的傳承與轉移,均會引發財富的縮水。

稅負引發財富縮水的案例

案例1:歌手“貓王”1977年過世時留下了超過1000萬美元的遺產,但在繳納完遺產稅並付完遺囑認證和遺產分配費用以後,他的家人只繼承了不到300萬美元,財富縮水幅度超過70%。

案例2:2008年底,臺灣巨富臺塑集團創始人王永慶辭世,留下約600億新台幣巨額遺產,但不得不面對119億新台幣的巨額遺產稅。十二名繼承人最終用 “質押股票”和“借款”方式來籌齊需繳交的遺產稅金。

縝密稅務籌畫確保資產保全和財富傳承案例

2004年臺灣首富蔡萬霖辭世,他曾以擁有85億美元私產位居全球富豪排行榜第六名。根據臺灣地區遺產稅條例的相關規定,遺產在1億元新台幣以上的,適用稅率為50%。即便是以蔡萬霖死時被公認的身家財產46億美元來估算,蔡家後人要繳交的遺產稅將高達約782億元新台幣。然而,以壽險、信託業務起家的蔡萬霖對於避稅之道很有心得。通過配置高額人壽保險、設立投資公司和對基金會進行運作等方式將其龐大的資產安全合法地轉移給下一代。經過有效的稅務規劃,蔡萬霖名下的財產所繳納的遺產稅額大大縮小,最終遺產稅金只有6億元新台幣。

隔窗觀花——傳說中的遺產稅

2014年,我國《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將改革重點鎖定六大稅種,包括增值稅、消費稅、資源稅、環境保護稅、房地產稅和個人所得稅。按進度,2016年將基本完成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點工作和任務,2020年各項改革基本到位,現代財政制度基本建立。《方案》中沒有涉及遺產稅,但高淨值客戶對遺產稅的擔心有增無減。

遺產稅曾於十五大、十六大時寫入過三中全會檔草案,但因為缺乏系統的徵收範圍和稅率等細化內容,最終無疾而終。

2004年的全國人大會議上,有39位人大代表聯名提交議案,建議立法徵收遺產稅。

2004年9月,財政部就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稅暫行條例(草案)》,該條例在2010年還進行了修訂。

2013年2月,國務院批轉國家發改委等《關於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中,首次提出“研究在適當時期開徵遺產稅問題”。

遺產稅究竟何時開徵,各界觀點不一,有消息稱配套政策有待完善,仍需數十年時間醞釀,但通過與多家知名稅務諮詢公司和律所的溝通,我們認為,5-10年內出臺將是大概率事件。

遺產稅對高淨值家庭的影響

1、移民規避遺產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稅暫行條例(草案)》第一條“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外國公民、無國籍人死亡(含宣告死亡)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遺有財產者,應就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遺產,依照本條例規定徵收遺產稅。” 即按照資產所在地徵稅。

2、去世前把所有資產直接贈送給子女?

《草案》第二條 “本條例規定應徵收遺產稅的遺產包括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全部財產和死亡前五年內發生的贈與財產。” 即去世前5年內所贈予的財產要計入遺產總值。

3、遺產稅交就交吧,反正留下的錢夠子孫後代用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稅暫行條例(草案)》 第十五條規定在遺產稅稅款繳清前,其遺產不得分割、交付遺贈,不得辦理轉移登記。即先繳清遺產稅再繼承遺產。

按《遺產稅適用稅率表(草案)》測算,3000萬的遺產淨額需繳納1000餘萬元遺產稅,5000萬的遺產淨額需繳納2000餘萬元遺產稅,也就是說近一半的財富將被蒸發。

建議

1.通過配置人壽保險可以達到避稅與節稅的作用。人壽保險金給付給指定受益人,不計入被保險人的遺產,即不會徵收遺產稅。其次,購買人壽保險的現金支出可以降低未來遺產稅的稅基,並且為繳付遺產稅的稅金提供現金流支援。此外,保險賠款免繳個人所得稅。

2.通過設立家族信託,並根據不同受益人的稅務身份以及不同信託資產類別和所在地進行不同形式的稅務籌畫管理和分配,可以達到納稅遞延、稅種變更以及稅率減低等效果。

3.對於有海外移民和海外投資計畫的財富人群來說,建議在移民與投資前諮詢專業人士,瞭解其移民/投資目標國的稅務政策與稅務風險,根據自身情況先進行籌畫設計,以免掉進稅務陷阱而遭遇巨大財富損失。

4.很多高淨值家庭屬於“同家不同籍”的情況,孩子已獲得外籍身份而父母保留中國國籍的情況下繼承境內外財產或移民後在境內外是否需要納稅等問題都需要提前瞭解和諮詢。

5.綜合考慮比較不同財富傳承工具的稅收成本與達成效果,通過專業人士幫助實現最經濟高效的財富保全與傳承。

第六大風險——忽視提早周全規劃

我們在為高淨值人士提供財富管理與傳承服務中,發現有部分財富人士認為財富轉移與傳承是數十年後才會考慮的問題,自己正值壯年,應該把精力集中到企業經營、投資增值等方面。這時我們會提示客戶關注的不應該僅僅是財富的累積,更重要的是儘早為下一代的繼承規劃準備,確保資產能在家族中保存並實現代際轉移。我們也遺憾的經歷過一些高淨值人士已經意識到傳承規劃的緊迫,並希望馬上進行,但由於自身身體狀況或意外的發生而沒法實現全面的傳承規劃。

沒有提前規劃的財富傳承將缺乏保障,嚴重的可能會導致繼承糾紛、親人反目、隱私曝光,家族遺產分配變成戰場,財富也在轉移中出現巨額耗損,大幅縮水。

規劃欠缺的案例——霍家豪門爭產

霍英東先生1978年就立下遺囑,將遺產分配給三房妻兒,並指定其胞妹霍慕勤、妹夫蔡源霖、長房兒子霍震寰及霍震宇為遺產執行人。2011年,霍震宇控告到香港高等法院,指責其兄霍震寰涉嫌私吞資產,執行遺產分配時不透明不平均。7個月後,兩者達成庭外的和解。2013年,霍英東7周年祭日之際,霍家爭產案再次開戰。霍氏家族的紛爭的重點原因在於財富傳承方案有所欠缺,霍先生將主要財產留給了原配所生子女,通過遺囑繼承的方式來進行巨額財產分配,但同時又指定繼承人中的某幾位來擔任遺囑執行人,造成其他家族成員的不信任和質疑。

建議

1.未雨綢繆是關鍵,同時合理規劃十分重要:財富傳承要先確定轉移的對象,挑選合適的轉移時機,配以適當的轉移工具,儘量降低財富轉移中不必要的損耗。

2.財富傳承應當根據不同的財產類型,合理安排搭配不同的傳承工具和手段。

3.許多高淨值人士資產散佈在境內外,因此在財富傳承中所面對的因素更複雜,需要綜合運用財富傳承方案。

4.建議財富額巨大資產類別繁多且家庭成員較複雜的高淨值人士優先考慮設立家族信託的方式進行財富傳承。這樣可以克服遺囑的諸多限制,能更好地通過行為規範和設定轉移原則來保護家產。

5.在家族信託中可以考慮建立家族委員會,明確家族委員會成員的准入及退出機制。家族制度安排與規劃流程的某些方面可以在沒有最終計畫或充分共識的情況下逐步進行,設立簡單的財富分配規則是良好的第一步,後期可以通過專業人士幫助完善與調整。

6.家族企業需要建立一個系統化的傳承計畫來保障權力的過渡,通過對繼承者有計畫地物色和培養,傳承程式和步驟的規範化及傳承後保障體系的建立,協助家族企業成功實現新老交替和可持續發展。

第七大風險——防不勝防的風險

我們發現,雖然高淨值人群對目前國內整體經濟抱有較樂觀的態度,但複雜的宏觀經濟形勢、有待健全的法制環境以及自身企業的轉型挑戰使得高淨值人士的不安全感飆升。除了之前提示的風險點外,導致財富縮水的陷阱還包括一些防不勝防的風險,例如市場風險、政策風險、經營風險、人身意外風險、法律風險和跨境風險等。這些風險雖然可能只是小概率事件,但如有沒有充分的防範和設置對沖風險的機制則可能對財富形成摧毀式的重創。

意外風險的案例——一個煙灰缸毀了千萬富翁

2000年,重慶千萬富翁郝先生被一棟高樓墜落的3斤重的煙灰缸砸成重傷,成為全國首例高樓墜物連坐賠償官司,涉及22名被告。意外發生前,郝先生正值壯年,妻子懷孕中,他身為公司老闆,生意興隆,手下300多名員工,資產上千萬。然而天上掉落的煙灰缸改變了一切。顱骨破裂,腦部受創導致郝先生記憶力大幅下降,語言表達不暢,情緒常失控發怒。法院判決12年後,郝先生只收到不足2萬元的賠償,但意外卻使他喪失了企業管理能力,公司業務一落千丈,同時無法再承擔起照顧家庭的責任。

建議

1.人生無常,難免遭遇意外狀況。建議高淨值家庭特別是家族企業儘早制訂家族財富傳承的緊急預案。一旦“創一代”遭遇人身不測或意外事件,可以啟動緊急情況預案,對企業股權由誰承接,誰來掌管企業的經營權等關鍵性的問題進行安排和部署,確保順利完成交接以及企業的正常運轉。

2.面多引發財富縮水的種種風險陷阱,建議高淨值家庭特別是家族企業,在財富管理、稅務以及法律等專業機構和顧問的幫助下儘快做好對自身財富的梳理和風險評估,針對風險點設計相應的財富保值與增值規劃,搭配運用多種財富保全與傳承工具,進行解決方案的執行和定期檢視與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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