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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賣工地作業車 男子被起訴

勞某曾是一名工地作業車司機, 本著對工地作業車到了晚上就無人看守的瞭解, 他兩次偷賣工地作業車。 昨天上午, 房山法院審理了這起盜竊案件。

據檢方指控, 2016年10月24日晚9時, 勞某在房山區西路街道某建築工地空地處, 將唐某放在此處的柳工牌叉車偷偷開走後賣掉。 經房山區價格認證中心認定, 被盜叉車價值人民幣55860元。 今年3月4日晚10時, 勞某再次作案, 在房山長陽某幼稚園工地處, 將韓某停放在此的晉工牌裝載機偷偷開走後欲賣掉。 韓某報警後民警在某廢品收購站將涉案車輛查獲。 價格評估涉案裝載機價值人民幣25800元。

法庭上, 勞某對檢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均無異議。 他說自己第一次作案前, 兒子的學費已經拖了六七天, 一心想趕快湊錢的他想到之前自己在建築工地上工作, 知道施工車輛在晚上基本無人看守, 就動了歪心思。 看四下無人, 他用事先準備的“鑰匙”, 幾番嘗試後就打著了叉車, 夾雜在其他進進出出的車輛中, “光明正大”地開出工地。 叉車沒有車燈, 他就沿著有路燈的路一直走, 繞了很多路, 最後開到河北涿州, 停在路邊。 第二天, 他以22000元的價格賣給了廢品收購站。

第一次作案很順利, 今年勞某又因手頭緊故技重施, 從長陽某幼稚園工地處偷走一輛裝載機, 不過這次他就沒有那麼“幸運”了, 被工地上的監控錄影拍攝下來。

被抓獲後, 勞某主動供述了一起將所借車輛抵押他人的案件。

公訴機關認為, 勞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盜竊他人財物, 數額巨大;詐騙公私財物, 數額較大。 其行為觸犯了刑法, 犯罪事實清楚, 應當以盜竊罪、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庭上, 被告人勞某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 並表示他已深刻反思、真心悔過。 此案將擇期宣判。

北京晨報記者 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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