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講了結婚六禮, 今天要講的是六禮過後的歸寧, 什麼叫歸寧呢?就是俗稱的回門。
六禮過後, 也就是結婚後, 再進入過度期。 從新媳婦回娘家的歸寧, 也叫做回門, 就是結婚第三天, 新娘和新郎一起到娘家回拜父母, 這一天要起早早去, 因為娘家還要人送過來, 這天送女兒的就是新娘的母親、姑姑、姨姨、嬸嬸還要親遠的姊妹, 總之都是女眷。
這天新娘和新郎起早收拾好夫妻雙雙回娘家, 在舊時新娘騎個毛驢, 由新郎拉著驢, 慢慢地把騎毛驢的取消了。
新夫妻回到娘家後, 吃個早飯, 娘家人早有準備, 安排合適了今天送親的人, 很講究雙數, 吃完早飯就在回婆家, 這天新郎及其殷勤, 要幫娘家抱小孩送親的抱孩子。 七八十年代, 農村沒有車, 都是走。
新郎和新娘和送親的人回到婆家後, 婆家早準備了宴席, 吃完之後送親的回家。
‘回門’過後, 直到新媳婦進入產育期, 第二代再舉行誕生禮。 此後的婚禮便轉化為家慶紀念日, 按周年慶賀, 直至終年。 結婚紀念日在我國並不注重, 近代歐美結婚周年有特定的週期, 婚禮後一年為‘紙婚’紀念, 五年為‘木婚’, 十年為‘錫婚’, 二十年為‘皮婚’, 十五年為‘晶婚’, 二十年為‘磁婚’,
在這婚禮回顧追念中‘銀婚’與‘金婚’為兩大重要紀念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