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子強1955年出生在廣西玉林, 4歲時全家偷渡去了香港, 全靠父親在油麻地街邊開了個涼茶鋪子勉強度日。 張子強很早就接觸了社會, 16歲時開始經常進出警局, 留下了許多案底。 1991年, 參與了以葉繼歡為首的團夥, 搶劫了香港觀塘協和街及深水埠大埔道的7間金鋪, 劫得金飾價值達700多萬港元.1997年7月1991年7月12日, 策劃搶劫了啟德機場裝甲運鈔車1.7億港元, 張子強後來被捕。 入獄後她老婆請香港最好的律師打官司勝訴, 因證據不足被無罪釋放, 警局還倒賠了800萬港元。 從另一方面也看到了在香港法律的軟弱和警局的無能。
被無罪釋放的張子強特別得意
1996年5月23日下午6點, 張子強和葉繼歡集團合謀策劃綁架了香港第一富豪李嘉誠的長子李澤钜, 在李澤钜從公司下班回家的一個人煙稀少的單行道上設伏, 參與綁架的人員全部配備AK-47衝鋒槍, 另帶了一個大鐵錘,
1997年9月, 張子強策劃了綁架香港第二富豪郭炳湘, 勒索了港幣6億元。
1997年10月, 策劃綁架澳門賭王何鴻燊, 被警方識破, 未遂。
1998年1月17日, 800公斤炸藥被港警查獲, 張子強於15日到達大陸廣州白雲機場接從泰國回來的團夥2號人物“蝠鼠”胡濟舒, 2人於1998年1月25日在江門外海大橋檢查站被抓, 張子強等32名疑犯于當年7月22日被逮捕。
張子強被大陸警方逮捕開始滿不在乎
張子強團夥接受審批
1998年11月12日,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子強犯罪集團43名罪犯進行宣判, 判處張子強、陳智浩、馬尚忠、梁輝、錢漢壽死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完畢, 張子強等26名被告不服提出上訴;
1998年12月5日,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張子強上訴案進行審理, 終審決定維持原判。
張子強被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