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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安全須知

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安全須知

1.電動車應當在建築外部的獨立區域(如:車棚或車庫)集中停放、充電, 該區域與相鄰建築應保持一定安全間距。

2.受場地環境限制, 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區域無法獨立設置在建築外部而必須附設在建築內的, 應設置在建築首層或地下一層。 設置在首層時, 宜設置在無圍護結構的架空區域;當設置在地下一層或採用封閉結構的首層時, 應當與建築其他區域採用實體防火牆和能自動關閉的甲級防火門窗進行嚴格防火分隔, 並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設施和防排煙設施。

3.電動車嚴禁在住宅建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門洞口)、樓層樓道和電梯前室內停放、充電;嚴禁在群租房內停放、充電;嚴禁在人員密集場所內停放、充電。

4.電動車或其電池不得在住宅房屋內和陽臺部位充電, 只可在庭院等露天部位充電。

5.電動車集中充電區域應設置專用充電裝置並配置專用配電箱。 充電裝置應具備定時斷電、超載保護、短路保護、漏電保護等功能。

6.物業管理單位(或承擔相應職能的單位)應立即對所在住宅社區、單位的電動車佔用禁停區域私停亂放、私搭亂接電線等違規情況進行集中清理;要因地制宜集中設置電動車充電區域;要在禁停區域醒目位置張貼電動車禁停標識,

定時開展檢查巡查, 及時勸阻、制止違規停放、充電行為。 對不聽勸阻或者拒不配合清理工作的, 物業管理單位要第一時間報告當地公安機關, 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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