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張瑞的未婚夫楊虎打了個電話。 張闊回憶, 女兒在電話裡稱“中蠱了”, 他勸女兒不要多想, 讓楊虎帶她出去散心。
第二天, 楊虎帶張瑞外出遊玩, 楊虎說, 張瑞那天還對他說, “不要出去了, 感覺有人在跟著”。
意外在遊玩歸來的次日發生。 2016年9月15日, 楊虎到朋友家取病歷, 張瑞獨自在家。 待楊虎取完病歷回家, 發現“樓下圍了一圈人”。 警方現場勘驗及法醫檢驗結果顯示, 張瑞系高墜死亡。
隨後, 張瑞父母向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人民法院起訴了愛德華醫院、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 索賠死亡賠償金52.5萬元、喪葬費3萬元、醫療費4691元等,
張瑞家屬的代理律師、北京華泰(烏魯木齊)律師事務所律師洪利說, 百度目前已提出管轄權異議。
張瑞的父母在訴狀中認為, 在病人就診過程中, 由於愛德華醫院診療不規範等問題, 錯誤地對張瑞進行手術治療, 造成其疼痛、失眠、抑鬱、空鼻綜合征等不適症狀, 並在術後出現不適症狀後, 未採取善後措施, 最終造成張瑞墜樓身亡。
他們還認為, 女兒到該院治療, 系被該院在百度投放的有償競價排名(效果相當於廣告)引導, 因此, 系百度與該院的過錯行為共同造成了張瑞的死亡。
此前, 接受張瑞家屬委託的北京華泰(烏魯木齊)律師事務所,
該所2016年12月作出的法醫臨床學司法鑒定意見書稱, 醫方診斷依據不足, 並且, 本例醫方應按照鼻炎的分類和程度, 採用階梯式的治療方式, 在階梯式治療無效的情況下再採用選擇性神經切斷術。 而愛德華醫院未進行階梯式治療, 即給予患者手術治療且手術範圍擴大, 存在違反治療原則規範的醫療行為過錯。 此外, 醫方還存在未盡危險注意義務的醫療行為過錯等。
洪利律師說, 他曾諮詢過耳鼻喉科專業人士, “對方認為, 正常治療方法應是先開點藥, 如果沒特別痛苦、嚴重影響到呼吸, 不應該手術切除鼻甲”。 公開資料顯示,
前述意見書還稱, 雖然醫方存在多項醫療行為過錯, 但不足以引起患方死亡的後果, 只是在診療過程中、在醫療行為過錯的刺激下, 誘發其內源性疾病(精神障礙), 造成死亡。 因此, 醫療行為過錯與患方死亡後果存在間接因果關係(誘發因素), 醫方醫療行為過錯參與度為25%。
意見書尚非最終定案依據。 根據司法解釋, 一方當事人自行委託有關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 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足以反駁並申請重新鑒定的, 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患者死亡與百度之間的關係也還需進一步證明。
截至發稿, 百度方面未就此事回應或公開置評。 3月22日, 記者致電愛德華醫院耳鼻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