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互聯網自媒體的朋友們, 創作的過程中最讓人氣憤的事情是什麼?肯定是辛辛苦苦創作的文章, 轉眼的功夫已經出現在了其他的平臺上,
其實當小編看到自己的文章被抄襲, 我並不憤怒而是想笑, 笑的原因有三點, 第一沒想到也有人抄襲我的文章, 我這水準有限啊, 這是不是證明我寫的很不錯?第二, 這些人真是沒腦子嗎?稍微改改都不會嗎?第三就是, 他們抄襲的同時也幫我傳播了內容, 我還是很開心的。 只是抄襲連我的頭像都不放過, 我也是很無奈啊, 雖然我長的不帥, 但是不是侵犯我的肖像權了呢?
所以自己又不是什麼名人, 抄就抄吧。 記得郭德綱沒有紅的時候, 很多人到劇場將他的段子錄音, 然後傳到網上, 那也算是抄襲, 但是那樣反而幫郭德綱傳播了名聲。 抄襲既然不可避免, 那就隨他去吧。 要做的是趕緊申請今日頭條原創保護, 防止進一步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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