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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發審會6過2 能常態化就好了

本週二, 發審會審核6家公司IPO申請, 3家被否, 1家暫緩表決, 僅2家過會, 通過率之低為歷年之最, 因而引起了廣泛關注。 過去IPO審核通過是常態, 被否是例外。 這就引來眾多公司排隊IPO, 有些公司第一次上會被否, 又不屈不撓“二進宮”, 甚至“三進宮”, 居然如願以償。 外界看IPO審核如霧裡看花, 看不清裡面的道道。 筆者也看不清楚, 但覺得6過2是件好事, 能常態化就更好。

從嚴審核把守源頭

經常與投行人士交流, 他們都認為現在IPO已經是事實上的註冊制了。 當然IPO也有一些硬條件, 比如淨利潤3000萬是條紅線, 3000萬以下的過會率就很低,

所以淨利潤3000萬以下的要“養一養”, 等過了3000萬再報。 現在因為投行業務競爭激烈, 有些虧損但看上去有前景的企業投行也不願放棄, 先“養”起來再說。 但總起來說, 只要滿足一些硬條件, 過會率是很高的。 現在一些媒體報導宣稱過會率不高, 是把一些主動或被動撤回申請的IPO也算作被否, 所以看上去IPO過會率不太高, 但這跟人們的實際感受不一樣。

應該說, 新發審委成立後, 審核確實嚴了, 過會率有了明顯的降低, 今年前3季度過會率81%, 而去年同期過會率93%, 10月31日過會率則驟降至33%, 11月1日3過2, 過會率反彈至66%。 所以嚴審是不是進入了常態化, 現在還不好說, 但審核趨嚴似乎已經是個大方向。 最近有消息稱樂視網IPO時可能涉假, 多名時任發審委員被調查。

這對現任的發審委員是個警示, 如果不能把好關, 時間過去再久也還是要承擔責任的。 證券市場好就好在透明, 你把一家不合格的公司放到A股市場中來, 億眾矚目, 自會有人把這家公司研究個底朝天。 將來這家公司東窗事發, 作為時任發審委員是難辭其咎的。

發審趨嚴是好事, 這取決於理念。 過去認為過會率越高, 能夠上市的企業越多, 對實體經濟的支援力度就越大, 成績也越大。 可能現在很多人還是這個理念, 但隨著一些造假上市的案例被曝光, 人們開始反思審核不嚴所帶來的嚴重惡果。 一粒老鼠屎可以壞了一鍋湯, 沒有品質的數量不僅毫無意義, 而且會帶來嚴重的後遺症。 現在上了那麼多新股,

絕大多數都不受待見, 市場一追捧, 管理層就“感冒”, 就要採取各種措施打壓, 希望大家都去追捧極少數的白馬股。 這不是自相矛盾嗎?與其如此, 還不如嚴格審核, 從源頭上就只讓優質白馬股上市, 擴大白馬股的數量, 豈不是更好?

發審委員終身擔責

IPO這件事靠講大道理是不行的, 因為道理再大, 也講不過支援實體經濟發展這個硬道理。 在某些人眼裡, 加速IPO是與支援實體經濟發展劃等號的, 至於上市的企業是不是夠好, 這些企業上市究竟是支持了企業的發展還是肥了個人, 那是沒有人會去細究的。 有些人醉心的是那些統計數字, 比如一年下來上市了多少企業, 直接融資多少金額, 市場總市值增加了多少, 支援實體經濟就是這麼體現的。

還有什麼大道理能比這個硬道理更過硬呢?所以要讓發審委員從嚴審核, 講大道理或許適得其反, 得讓他們擔負起法律責任, 這樣不用跟他們講大道理, 他們就會自覺從嚴審核。

過去發審委員對IPO審核失察的責任從未得到追究, A股市場已經發生了一系列影響惡劣的造假上市案例, 有的造假者鋃鐺入獄, 但相關的發審委員卻都安然無事。 像馮小樹這樣利用職權中飽私囊的發審委員也沒有受到法律的追究, 僅被罰款、市場禁入了事。 因此, 現在爆出時任樂視網IPO的多名發審委員被調查是一件好事, 要讓發審委員明白, 企業上市不是發審委員審核責任的終結, 而是開始。

現在司法體制改革後,

明確規定法官要對自己審理的案子終身負責, 一旦發生冤假錯案, 終身追責。 現在也很有必要予以明確, 發審委員要對自己審核過的IPO專案終身擔責, 一旦事後發現造假上市, 終身追責。 只有這樣, 才能讓發審委員如履薄冰, 兢兢業業, 為A股市場把好源頭關。 發審委員要樹立這樣的理念:不讓一家不合格的企業上市, 就是對投資者負責, 對證券市場負責, 對國家負責, 也就是支援了實體經濟的發展。 在發審委員眼裡, 企業能夠上市的惟一標準就是合格, 其他的因素都不應該在考慮的範圍內。

本文源自證券市場週刊·紅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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