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友是在一次單位聯誼中認識的,
我在單位的職位是管財務的,
我們領導對我很器重。
在那次聯誼中,
領導給我介紹了女友,
張曉玲。
我們彼此看著也順眼,
經過一星期的約會,
我們在一起了。
她挺能喝酒, 我也能喝, 兩個人也算是很般配了。 我們喝著米酒, 聊著以前的生活, 我瞭解到她之前交了15個男朋友, 畢竟28歲的女人了, 有這麼多的故事, 很正常。
我也29歲了, 之前也談過3段感情, 都是一談就好幾年的。 我對於感情是很認真的, 不喜歡的女人, 我堅決不撩不碰。 好幾段感情都是因為女方嫌我家裡窮, 畢竟我在家裡還有3個弟弟。
父母是農民, 一年累死累活, 沒有什麼存款。 要不是因為能喝酒, 領導也不可能這麼器重我。 看著年齡這麼大了, 心裡也漸漸著急了, 希望自己能早點成家, 生個兒子。
前陣子, 我去了女友家裡, 和她父母商量著婚事。 可是她媽媽堅決說,
我工作這麼多年, 天天陪領導吃喝, 哪來的存款, 家裡更是砸鍋賣鐵也拿不出這麼多。 我說我沒有這麼多的錢, 女友的母親一臉的嫌棄, 我看她那樣子, 也很識趣, 轉頭離開打了輛計程車就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