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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戶陷入的誤區,你會這樣想嗎?(二)

在上篇文章中, 就關於拆遷戶陷入的誤區, 我們說了兩點, 一個是關於全國征地的標準, 一個是信訪就一定能夠解決問題。 今天繼續為大家梳理關於拆遷戶在面對征地拆遷時, 會陷入的誤區。

誤區三、為了拆遷獎勵, 快速簽協議

關於在征地拆遷的補償過程中, 大部門地方拆遷辦, 都會採取一系列獎勵措施, 前多少名簽訂補償協定的獎勵多少錢。 多少名到多少名之間獎勵多少錢的等之類的。 在面對拆遷辦獎勵的誘惑下, 迅速的就將自己的補償協議簽字了。 在看到其他鄰居得到的補償款比自己多的時候,

就反悔了, 但也極大可能就只能得到這些補償了。

在這裡需要告訴大家的是, 對於拆遷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 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也就是說, 只要在最後簽訂了補償協定, 支援了政府的工作, 理應都是有獎勵的。 面對獎勵搖擺不定的時候, 大家要權衡, 究竟是你的獎勵比較重要還是補償不合理比較重要。 補償不合理, 爭取空間大的話, 完全是比獎勵高的, 更何況獎勵是大家都有的。 所以, 面對補償不合理, 大家首先要先補償爭取合理之後, 再去爭取獎勵。

誤區四、找熟人塞錢, 想讓補償高一點

這個是一個拆遷戶諮詢過我的, 說我們這裡要拆遷了, 我的父親給了拆遷辦的熟人, 能讓我們的補償高一點, 已經給了幾萬, 但是那個人又在問我們要錢, 我該怎麼辦?我詳細不僅是這個拆遷戶, 還有許多人都有這樣的想法。 我想說的是, 趁早打消這個念頭。

找關係托熟人, 塞錢, 就為了補償能夠高一點。

但是, 到最後真正能夠獲得高額補償的人又有幾個?欠下了人情不說, 還多花了冤枉錢。 要知道, 你的房屋拆遷的補償是可以通過自己爭取的, 沒必要求別人。

誤區五、寄託於媒體

在資訊網路化覆蓋的時代, 有點風吹草動的事情就會被媒體拿來當大眾的午後閒聊。

那麼究竟我們把補償不合理, 寄託於媒體的曝光, 能不能解決問題呢?

雖然媒體的力量能夠直接控制輿論的方向, 但是, 並不是什麼事件, 媒體都會關注, 曝光的。 第一事件必須有代表性;第二事件要保障政府工作底線;第三媒體能從社會輿論關注中獲益。

征地拆遷的活動是與政府進行抗衡, 媒體會有顧慮。 究竟你的事情值不值得他們冒險來曝光此事。 會直接影響與政府之間的關係。 就算你的事件被曝光了, 大眾都知道了, 但是, 資訊化更新那麼快, 能保證大家在幾天後還能記得嗎?而是會被其他的事件所吸引, 你的事情會被逐漸淡忘。 終究得不到解決。

誤區六、強拆之後才找律師

只要有征地拆遷的地方, 就會有強拆的事件發生。 當事人認為補償不合理拒簽協議以後, 不理政府發來的相關檔, 房屋最終被強拆。 有的是, 拆遷辦違法強拆。 造成人員傷亡的嚴重後果。

拆遷戶就會找到律師, 說我們這裡馬上要強拆了, 律師您能不能來一趟。 拆遷戶可能以為,只要律師在現場,拆遷辦的人就不敢強拆房屋。這是錯誤的想法。律師只能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幫您爭取合理的補償。面對強拆時,悔恨自己為什麼沒有早一點尋求律師的幫助。要知道,房屋拆遷了,是很難估計損失的。

大家在補償價格標準公佈之後,覺得自己補償不合理的,一定要及時的趁早的聯繫律師,時間越早,強拆的可能性越小。

以上就是為大家梳理的關於拆遷戶經常陷入的誤區。大家有這些想法的,一定要及時糾正。要先補償合理,維權時間也要恰到好處。不會自己自作主張的進行維權。要有法律意識,借助法律的力量,得到合法的權益、合理的補償。大家還有關於征地拆遷的誤區,都可以告訴我們,不定時的為大家更新。

拆遷戶可能以為,只要律師在現場,拆遷辦的人就不敢強拆房屋。這是錯誤的想法。律師只能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幫您爭取合理的補償。面對強拆時,悔恨自己為什麼沒有早一點尋求律師的幫助。要知道,房屋拆遷了,是很難估計損失的。

大家在補償價格標準公佈之後,覺得自己補償不合理的,一定要及時的趁早的聯繫律師,時間越早,強拆的可能性越小。

以上就是為大家梳理的關於拆遷戶經常陷入的誤區。大家有這些想法的,一定要及時糾正。要先補償合理,維權時間也要恰到好處。不會自己自作主張的進行維權。要有法律意識,借助法律的力量,得到合法的權益、合理的補償。大家還有關於征地拆遷的誤區,都可以告訴我們,不定時的為大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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