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篇文章中, 就關於拆遷戶陷入的誤區, 我們說了兩點, 一個是關於全國征地的標準, 一個是信訪就一定能夠解決問題。 今天繼續為大家梳理關於拆遷戶在面對征地拆遷時, 會陷入的誤區。
誤區三、為了拆遷獎勵, 快速簽協議
關於在征地拆遷的補償過程中, 大部門地方拆遷辦, 都會採取一系列獎勵措施, 前多少名簽訂補償協定的獎勵多少錢。 多少名到多少名之間獎勵多少錢的等之類的。 在面對拆遷辦獎勵的誘惑下, 迅速的就將自己的補償協議簽字了。 在看到其他鄰居得到的補償款比自己多的時候,
在這裡需要告訴大家的是, 對於拆遷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 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也就是說, 只要在最後簽訂了補償協定, 支援了政府的工作, 理應都是有獎勵的。 面對獎勵搖擺不定的時候, 大家要權衡, 究竟是你的獎勵比較重要還是補償不合理比較重要。 補償不合理, 爭取空間大的話, 完全是比獎勵高的, 更何況獎勵是大家都有的。 所以, 面對補償不合理, 大家首先要先補償爭取合理之後, 再去爭取獎勵。
誤區四、找熟人塞錢, 想讓補償高一點
這個是一個拆遷戶諮詢過我的, 說我們這裡要拆遷了, 我的父親給了拆遷辦的熟人, 能讓我們的補償高一點, 已經給了幾萬, 但是那個人又在問我們要錢, 我該怎麼辦?我詳細不僅是這個拆遷戶, 還有許多人都有這樣的想法。 我想說的是, 趁早打消這個念頭。
找關係托熟人, 塞錢, 就為了補償能夠高一點。
誤區五、寄託於媒體
在資訊網路化覆蓋的時代, 有點風吹草動的事情就會被媒體拿來當大眾的午後閒聊。
雖然媒體的力量能夠直接控制輿論的方向, 但是, 並不是什麼事件, 媒體都會關注, 曝光的。 第一事件必須有代表性;第二事件要保障政府工作底線;第三媒體能從社會輿論關注中獲益。
征地拆遷的活動是與政府進行抗衡, 媒體會有顧慮。 究竟你的事情值不值得他們冒險來曝光此事。 會直接影響與政府之間的關係。 就算你的事件被曝光了, 大眾都知道了, 但是, 資訊化更新那麼快, 能保證大家在幾天後還能記得嗎?而是會被其他的事件所吸引, 你的事情會被逐漸淡忘。 終究得不到解決。
誤區六、強拆之後才找律師
只要有征地拆遷的地方, 就會有強拆的事件發生。 當事人認為補償不合理拒簽協議以後, 不理政府發來的相關檔, 房屋最終被強拆。 有的是, 拆遷辦違法強拆。 造成人員傷亡的嚴重後果。
拆遷戶就會找到律師, 說我們這裡馬上要強拆了, 律師您能不能來一趟。 拆遷戶可能以為,只要律師在現場,拆遷辦的人就不敢強拆房屋。這是錯誤的想法。律師只能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幫您爭取合理的補償。面對強拆時,悔恨自己為什麼沒有早一點尋求律師的幫助。要知道,房屋拆遷了,是很難估計損失的。
大家在補償價格標準公佈之後,覺得自己補償不合理的,一定要及時的趁早的聯繫律師,時間越早,強拆的可能性越小。
以上就是為大家梳理的關於拆遷戶經常陷入的誤區。大家有這些想法的,一定要及時糾正。要先補償合理,維權時間也要恰到好處。不會自己自作主張的進行維權。要有法律意識,借助法律的力量,得到合法的權益、合理的補償。大家還有關於征地拆遷的誤區,都可以告訴我們,不定時的為大家更新。
拆遷戶可能以為,只要律師在現場,拆遷辦的人就不敢強拆房屋。這是錯誤的想法。律師只能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幫您爭取合理的補償。面對強拆時,悔恨自己為什麼沒有早一點尋求律師的幫助。要知道,房屋拆遷了,是很難估計損失的。大家在補償價格標準公佈之後,覺得自己補償不合理的,一定要及時的趁早的聯繫律師,時間越早,強拆的可能性越小。
以上就是為大家梳理的關於拆遷戶經常陷入的誤區。大家有這些想法的,一定要及時糾正。要先補償合理,維權時間也要恰到好處。不會自己自作主張的進行維權。要有法律意識,借助法律的力量,得到合法的權益、合理的補償。大家還有關於征地拆遷的誤區,都可以告訴我們,不定時的為大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