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和小佳戀愛了五年, 她陪我走過最窮, 最困難的日子, 我也發誓, 會好好對她。
當我們決定結婚的時候, 我和她去見父母, 開始聊不錯, 在吃飯的時候,
小佳媽媽說:結婚可以, 我們要20萬禮金, 不然我是不同意的。
那會我剛買了房子, 手頭上沒那麼多錢, 就和丈母娘商量能不能先給一半, 剩下的以後再給。
沒想到, 丈母娘強硬的說:不行, 必須要20萬, 一分不少, 不然就別結婚了。
後來小佳和我說她是我愛我的, 可是父母的話也必須要聽, 所以她會等我一年,
一年後如果我沒有20萬娶她, 她會聽家裡的安排。
02
當時我很氣憤, 覺得丈母娘家是賣女兒, 但是我愛小佳,
她陪我走過了五年那麼艱苦的日子, 我不能在這個時候拋下她。
那一年, 我想盡辦法賺錢, 剛好那年股市挺好, 也賺了一點,
加上父母借的一點, 順利的拿著20萬去小佳家提親。
這次丈母娘二話不說就同意了,
會退一點回來, 我也好給父母還債。
我問老婆的時候, 她說丈母娘說那錢要留著給她弟弟用的, 所以一分陪嫁也沒有。
我心裡雖然有意見, 但也沒辦法了, 也只能忍了, 畢竟婚也結了,
當時加上彩禮前前後後花了30多萬, 只能想著自己努力點賺錢, 把債還了。
03
可沒想到結婚兩年後, 丈母娘生病住院了, 需要手術費20萬, 她居然要求我們給10萬。
我當時就火了, 當時的彩禮錢還在, 小舅子還沒結婚, 為什麼不能拿出來, 而非要我給10萬。
老婆說那是她媽媽, 生病了, 我們應該出。
我不同意, 當時要禮金的時候, 她可沒考慮過我的情況, 而且禮金還沒用,
沒想到老婆說禮金丈母娘要留給弟弟娶老婆的, 那筆錢不能動。
呵呵,
禮金錢不能動,
留著給小舅子,
那憑什麼要我這個女婿給錢,
我要還貸款,
結婚的外債剛換完,
我憑什麼出這個錢。
我直接對丈母娘說:你把20萬禮金還給我, 你女兒帶回去吧, 我要不起了。
老婆聽到我這麼說, 現在說要我和我離婚, 說我不顧她父母的死活,
這次我也不想遷就了, 我說離婚就離婚吧, 把20萬禮金還我, 我們兩清,
現在老婆和丈母娘天天在鬧著, 說我沒人情味, 可這樣的丈母娘這樣的老婆, 我真的要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