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 已經在執紀審查一線戰鬥了近7年的時間, 作為案件主辦人, 我先後承辦了近百起違規違紀案件。 在這7年裡, 我牢記入職時當時的室主任對我說的“準確把握被調查人的心理轉變是突破問題的有效途徑”, 我也從一名心理學的門外漢逐步將自己在學習心理學中的所得應用於工作實踐中, 更加深切地感受到, 在談話取證中, 主動運用心理學相關知識, 攻破談話物件心理防線, 是順利突破案件的關鍵。
2016年年中, 我主辦了一起在征地拆遷過程中村幹部的集體違紀案件, 通過週邊核查和初步談話,
我仔細翻閱了涉及該村的信訪件和村集體的帳冊等相關材料, 結合該小群體的特徵, 決定同時將三人列為談話物件, 斷絕小群體之間的傳染與暗示因素, 通過小群體之間串通的交待來發現蛛絲馬跡。 果不其然, 三人在接受談話中眾口一詞:征地拆遷過程中的所有決策都經過村集體研究,
雖然第一次談話取證失敗了, 但是對群體心理學有了一定研究的我知道, 一旦群體中的最弱勢者失去了群體外殼的保護, 他的情緒必然會陷入急躁, 心理狀態會急劇變化。 在隨後的談話過程中, 我持續與潘某某進行溝通, 談起了他的家庭, 談及他引以為傲的兒子, 向他說明他對抗組織調查的行為可能給他帶來的影響, 說明主動交待、檢舉他人等從輕減輕情節, 潘某某在沉默了一會兒後, 主動提出他在自己家中有一本小帳簿, 上面清楚地記載了潘某某等人在征地拆遷過程中虛列名目騙取征地拆遷補償資金、私設小金庫的每一筆進賬和支出。
隨著談話的深入, 潘某某的心理也在不斷波動,
以潘某某為突破口, 調查組迅速查清了該村的集體違紀事實, 挽回了損失。 在潘某某的懺悔書中, 他寫道:“正是談話組對我的關心提醒, 使我充分認識到, 只有相信組織、依靠組織,
運用心理學知識找到違紀案件的突破口, 看似不複雜, 實際卻需要我們對心理學知識和執紀審查業務熟練掌握運用, 既不可為了一味追求突破案件而忽略工作規程, 也不可陷入窠臼不思變化。 (江蘇省常州市金壇區紀委 陳志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