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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清: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的日常管理監督

習總書記在党的十九大報告中強調, 全面從嚴治党永遠在路上。 必須嚴明党的紀律, 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 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的日常管理監督。

從曾經發生的少數黨員領導幹部違法違紀案件看, 確實暴露出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弊端, 只有進一步加大這方面工作的力度和深度, 讓紀律、制度硬起來、落下去, 才能把全面從嚴治党向末端延伸、向深處推進。

組織管理監督要突出 “實”。 分析典型腐敗案件, 都有一個從量變到質變、由小過到大錯的過程。 之所以如此, 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有的黨組織日常管理監督偏“虛”, 既沒有到邊, 也沒有到位, 導致問題經常發生, 有時還很嚴重。 這就要求黨組織管理監督圍繞“實”字做文章。 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充分運用巡視、審計、群眾反映等形式, 儘早發現苗頭性問題;一旦發現問題, 就應根據具體情況及時進行提醒談話、函詢、誡勉,

力爭把問題解決在初始之時、萌芽狀態, 避免由“亞健康”惡化成“重病症”。 要把“多”字貫穿監督管理始終。 就是多重視、多研究, 多近距離接觸幹部、觀察幹部, 多同幹部交流談心, 多關注其朋友圈、生活圈、社交圈, 多聽幹部部屬及周邊群眾的反映, 力求全面、真實掌握幹部情況。 要把“常”字落實到底到位。 就是經常地開展思想教育和警示教育, 引導黨員幹部增強政治意識、紀律意識, 堅守政治、紀律和道德底線, 自覺向高標準看齊, 向高層次努力。 要讓黨內政治生活經常化, 用好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述職述廉、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等各種教育監督制度, 督促黨員幹部遵紀守法, 按本色做人、按角色辦事。

制度監督管理要確保“嚴”。 制度保障不嚴密、查處問責不嚴格、執行規定搞變通, 必然使得黨員領導幹部日常監督管理落實難。 黨員幹部管理監督制度, 既是“緊箍咒”, 也是“護身符”, 有了好的制度就要有相應的執行力度。 要從嚴治官, 對領導班子成員軟、懶、散、奢等現象進行集中治理, 對為官不為、插手基層敏感事務等問題要進行專項整治。 查處問責必須從嚴。 對出現問題的黨員幹部, 敢較真、敢處理, 就會產生較大震懾力, 就會教育和挽救大多數。 要抓住敏感事務、職務晉升等關鍵節點進行監督。 同時以管人、管錢、管物等崗位黨員幹部為重點, 突出監督遵守法規制度情況, 清清爽爽為官兵辦事的情況, 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查處。

要堅持能上能下制度, 運用停職檢查、調離崗位、問責免職等方式, 推動不稱職、不適宜、不作為的黨員幹部“下”, 著力解決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為官不正、為官不廉等問題。

群眾監督管理管道要“暢”。 從曾經發生的不正之風的情況來看, 有的群眾早有舉報, 但卻未引起重視, 最終導致問題越發嚴重。 切實引導官兵提高監督意識, 自覺把監督腐敗及不正之風看成是自身職責和義務, 做到樂於監督、敢於監督、善於監督。 黨組織要鼓勵官兵監督, 支持官兵監督, 讓監督形成一張網, 使之無時不在、無處不在、無事不在, 絕不允許對實施監督的官兵予以打擊報復或變相傷害。 努力暢通和完善群眾監督管道, 充分發揮網路監督、信函舉報等作用,

使監督既達到目的, 又保證監督人的安全。 努力促進黨員幹部養成在陽光下工作和生活的習慣, 真正做到老老實實做人、規規矩矩為官、踏踏實實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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