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工作中, 很多人對“一戶一宅”制度產生了抵觸心理。 前幾天, 小編看見一個網友留言:家裡人口多, 施行一戶一宅根本不夠住, 為什麼不能向城裡一樣可以有多套房?
看來牽扯到這個問題, 農民朋友真是一肚子“委屈”。 為什麼城裡人能買多套房, 農村人卻只能“一戶一宅”, 這樣豈不是限制了農民?
其實, 這樣做對農民來講, 是有很大好處的。 今天小編就來給大家講一講。
為啥只有農村施行“一戶一宅”?
首先, 來瞭解一下, 城市房屋與宅基地的區別。
第一:城市房屋可看做是個“商品”, 可以交易
雖然農村的土地房屋也可以交易, 但僅限於本村戶口間。 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 農民對土地只擁有使用權, 也就是說農村土地不具備商業性質。
第二:使用期限不同
農民的宅基地只要具有農村戶口, 就享有永久居住權和使用權。 不用擔心房子會過期的問題。
由於歷史關係, 有些農村家庭出現了一戶多宅的情況, 或者有些人搬到城市去住, 村裡的房子空了下來。 由於農村宅基地買賣受到限制, 宅基地只能在村集體內流轉, 那麼村集體內的農戶本應就獲得一塊宅基地, 所以流轉的需求小, 城鎮人口不能去農村買宅基地, 這也就制約了宅基地的流轉。 很多宅基地浪費了, 新申請的就困難了。
一戶一宅對於農戶來說是無償使用也是無限期使用的。 這個是只有農村人才有的權利, 城鎮戶口是不可以的。 而且在我國, 各類土地的使用權均有30~70年的時限, 但是宅基地是沒有時限的, 這也是給農民的一個大福利。
相比之下, 城市房屋只有70年的使用期限, 不會因為一戶多宅而造成有的人申請不到住房。
那麼施行“一戶一宅”還會給大家帶來哪些好處呢?
實行“一戶一宅”的好處
1、創建新農村, 改變原有的“髒、亂、差”面貌
以前, 在農村建房沒有什麼規定, 想怎麼建就怎麼建, 想在哪兒建就在哪兒建, 這樣就造成了不美觀、不方便的情況, 而且因為建房產生的矛盾, 導致鄰里之間破口大駡、大打出手的情況發生。
2、讓新生代農民也可以分到宅基地
如果允許出現一戶多宅, 意味著大量農村土地集中在少數人手上, 導致很多本該能分到土地的新生代農民反而無地可批。 要知道土地是有限的, 可是人是會一直都有的。
3、進城農民可獲得優惠政策
對於已經進城買房的農民, 有償退出宅基地能獲得更多優惠政策,
農村村民退出多餘合法確權的宅基地, 按照當地現行土地徵收補償標準應付農民個人部分的80%予以補助;使用人不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但是退出合法確權的宅基地, 按照當地現行土地徵收補償標準應付農民個人部分的60%予以補助。
看到這裡是不是對“一戶一宅”有所瞭解了?國家這麼做肯定不會讓農民吃虧, 而且對“三農”的未來發展還是大有好處的。
實習編輯:王雪兒
編輯:張程
責任編輯: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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