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做過一件事, 現在還沒有釋懷。 我和男朋友在一起兩年多了, 現在我還不知道是不是應該叫他男朋友, 因為他已經消失了,
我們可能暫時還沒有到談婚論嫁的地步, 但是我一不小心就懷孕了。 他跟我說得好好的, 說是讓我把孩子生下來。 可是到了快要生產的時候, 他就這樣消失了。
我沒辦法接受, 但是我也不忍心打掉孩子, 已經很大了, 打掉也不大可能了。 於是我做了個決定, 把孩子生下來。 可是最終我沒有勇氣接受自己一個人帶著孩子生活。 在一切都不確定的情況下, 我選擇自己生, 不去醫院。
當我把孩子生下來之後, 自己跑了。 我把孩子放在了醫院廁所裡, 在確認了有人發現, 我就偷偷的離開了。 現在我確認的是他安全了, 我不能控制的想他, 畢竟是我身上掉下的肉。
我為了男朋友, 跟家裡鬧掰了, 已經大半年沒有回家,
晚上的時候, 我常常做噩夢, 整晚整晚的睡不好。 也許我的決定, 對他是最好的吧, 我不能給他生活的保障, 就把他交給有能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