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倆小夥出門打工被騙,記者介入成功要回錢財

小李和小張來杭州找工作, 在招聘網站上看到外賣員的招聘資訊 , 宣傳很誘人, 月工資五千到八千不等, 公司提供電動車和員工宿舍。 兩人一看挺好, 就報名了。 而當他們真正入職後卻發現, 一切都變得不太對勁兒了。

對方把他們安排到拱墅區大關南苑, 那邊說不提供住宿, 一個月加上電費大概要800左右。 兩個人當初想的是, 如果住宿問題可以解決, 每個月能省不少錢, 電動車要掏錢買也就算了,

但現在連住宿也需要付錢, 招聘資訊所宣傳的“提供電動車和住宿”一個都沒實現。 而如果沒有通過試用期被辭退的話, 那除了一輛分期付款的電動車, 倆人就是一無所獲。

負責招聘工作人員表示, 所謂的提供是有償提供, 不是免費提供。

電動車是需要付費的, 住宿也需要付費的。 記者提出要進店看一下此次招聘的相關手續, 也被這位負責人拒絕了。 由於無法聯繫上蜂鳥配送的有關部門, 記者將情況反映給了轄區所屬的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監察大隊, 經過一個下午的調查, 監察大隊給出了認定結論。

賣電瓶車就是賣電瓶車, 跟招聘的東西根本扯不上的, 是不允許的, 是違法的。 經調查發現, 外賣配送公司此次招聘與電動車店確實沒有關係, 只是招聘者為圖方便將招聘處臨時設在這裡, 現在他們已經責令其搬離電動車店, 在監察大隊工作人員的協調下, 小李和小張也已退掉電動車, 之後也無需再付任何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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