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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 由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鄂爾多斯市委原常委、東勝區委原書記張平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一案在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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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彥淖爾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張平在任烏審旗旗長、旗委書記期間, 違反規定, 低價轉讓國有資產, 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利用其擔任烏審旗旗長、旗委書記、鄂爾多斯市委常委、東勝區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
庭審中, 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 被告人張平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 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 本案將擇期宣判。
供稿:巴彥淖爾市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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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趙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