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迦牟尼是吃野豬肉中毒而死的。 早期的原始佛教並不禁止吃肉。
因為佛陀認為吃肉與否並不影響一個人是否能夠升進成佛。 在佛教早期的巴厘文經典中, 有兩個故事可以作為證據。
第一個故事記載在巴厘文律藏《小品》。 有一個叫提婆達多的僧人, 野心很大, 想取代佛陀的位置。 據巴厘文三藏之後的佛典記載, 這個提婆達多還是佛陀的表弟或堂弟。
一天, 佛陀為大眾說法, 提婆達多起身說道﹕「世尊年事已高, 到了生命的最後階段。 世尊現在可以休息, 安度晚年。 請世尊把僧團交給我, 我會領導僧團。
郭良鋆《佛陀和原始佛教思想》第87頁
於是提婆達多心存報復, 決心在僧團內製造分裂, 他糾集一些僧人, 提出「五事」﹕[一] 一個好比丘應該住在林中, 而不應住在村中。 [二] 應該乞食, 而不應接受邀請吃飯。 [三] 應該穿糞掃衣, 而不應穿施主贈送的衣服。 [四] 應該該住在樹下, 不應該住在屋內。 [五] 應該不吃魚肉, 而不應該吃魚肉。 提婆達多帶著一些追隨者去見佛陀, 提出「五事」。 佛陀回答說﹕「行了, 提婆達多!誰願意住在村中就住在村中, 誰願意住在林中就住在林中。 誰願意乞食就乞食。 誰願意接受邀請吃飯就接受邀請吃飯。 誰願意穿糞掃衣就穿糞掃衣, 誰願意穿施主贈送的衣服就穿施主贈送的衣服。 我允許一年中八個月住在樹下, 而雨季不必住在樹下。 我也允許吃魚肉,
於是, 提婆達多進入王舍城, 並說佛陀反對這「五事」, 一些不知情的人便以為提婆達多克苦修行, 而佛陀則貪圖享受, 生活奢逸。
另一個故事記載在巴厘文《長尼迦耶》第16《大般涅盤經》, 此經與漢譯《長阿含經》《遊行經第二》相應, 是記載佛陀最後一年的傳教活動。
那時佛陀在薄伽城住了一段日子後, 前往波婆城, 住在鐵匠之子純陀的芒果林。 純陀前來邀請佛陀第二天吃飯, 佛陀以沉默表示同意。 第二天早上, 佛陀手持衣缽, 與眾比丘一起前往純陀家裡吃飯。 佛陀坐下後, 對純陀說道﹕「把你準備好的軟豬肉給我吃, 純陀!把你準備好的其它食物給眾比丘吃。 」純陀遵命照辨。 然後, 佛陀叫純陀把吃剩的軟豬肉埋在坑裡,
而佛陀吃了純陀供養的食物後, 發赤痢, 劇痛瀕死。 按巴厘文佛典, 佛陀當時所吃的是 sukaramaddara, 由 sukara (豬) 和 maddara (柔軟)兩片語成 。 《遊行經第二》在述同一故事時說﹕「時周那尋設飯食供佛及僧, 另煮旃檀樹耳, 世所奇珍, 獨奉世尊, 佛告周那勿此此耳與諸比丘, 周那受教不敢。 」這裡將佛陀所吃的譯為「旃檀樹耳」, 即旃檀樹上的木耳, 是受後來素食思想的影響。 據季羨林先生考證, 釋迦牟尼是吃變質的野豬肉中毒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