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貴州省人民政府公佈了《貴州省高速鐵路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規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據悉, 規定所稱高速鐵路,
規定第十二條指出, 高速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或者鐵路橋梁外側起50米內, 禁止燒灰、焚燒垃圾和使用野外明火。 高速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或者鐵路橋梁外側起500米內, 禁止升放孔明燈、無人飛機、小航空器、動力傘等低空飛行物。
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的, 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 對個人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的單位, 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經營性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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