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希望生活一帆風順
但有時也會被迫“攤上官司”
當我們的權益受到侵害
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時
如何書寫起訴狀難倒很多人
客官客官您別急
小編馬上來幫您
首先講起訴條件1、 原告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但必須與本案有直接關係
2、 一定要寫明你告誰, 即要有明確被告
3、 要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 案件要屬於受訴法院的受案範圍
雖然實行立案登記制, 但並不代表啥事都能立案, 比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條中就明確列出六種不予立案的法定情形:
(一)違法起訴或者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二)涉及危害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危害國家安全的;
(四)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的;
(六)所訴事項不屬於人民法院主管的。
✓ 民事起訴狀(正本1份, 副本被告人數+1, 均需要簽字或蓋章)
✓ 原、被告身份資料
✓ 相關證據材料
那麼問題來了, 民事起訴狀咋寫?關於事實和理由
小編誠摯建議您一定要做到“簡明扼要”
把核心觀點和事實表述清楚即可
畢竟我們的立案庭是這樣的☟☟☟
和這樣的☟☟☟
每天的工作量是這樣的☟☟☟
記住你的戰場不是訴狀這張紙, 是這裡!
當事人無法到場怎麼辦?當然可以委託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58條的規定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符合委託條件的代理人提起訴訟
需提交由委託人簽章的授權委託書以及受託人的身份資料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委託本單位員工代為訴訟的
需要提交受託人與原告簽訂的勞務合同影本
準備好這些 你就可以這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