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王明晨戀愛的時候, 我的媽媽就有點反對, 因為我們家是在農村的, 家裡的幾輩人都是務農的, 而我老公家是在大城市, 家裡做鋼管生意的, 家大業大的, 怕我嫁過去門不當戶不對的, 受婆婆的刁難, 但是當時我老公是很愛我的, 我便給媽媽說:“王明晨很愛我的, 他會保護好我的, 而且我已經懷孕兩個多月了, ”我爸媽一聽非常地生氣, 但是也沒有辦法只能答應了我的要求, 爸媽還給我說以後受了委屈別怪大人沒提醒, 當時我還信誓旦旦的說一定會幸福的。 因為我爸媽怕我嫁過去受委屈,
由於當時, 我老公家是住的別墅, 房子夠大, 所以結婚的時候我們就沒有在另買房子, 沒想到結婚以後, 我就開始飽受婆婆的刁難, 哪怕我是一個孕婦, 婆婆也不會體諒我, 十月懷胎我生寫了一個女兒,
在今年的國慶日,
我想要離婚, 但是又怕離婚自己啥也得不到, 畢竟結婚後她就再也沒有上過班, 一直在家看孩子, 家裡的房子車子都寫在婆婆名下, 就算離婚她也分不到什麼財產, 我更不想讓女兒留在婆婆家裡, 畢竟爸爸不疼, 婆婆不愛的, 到時候後媽一定不會善待她。
我現在苦惱不已, 我到底該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