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7歲了, 老伴去世的早, 我一個人拉扯著兒子長大, 朋友都勸我改嫁, 可我不想兒子受苦, 硬是一個人, 供兒子上了大學。
去年,
五一的時候, 他們就結婚了, 我給了十萬彩禮。 兒子結婚後就帶著兒媳去了縣城, 平時回來的也少, 年輕人, 工作忙嘛。
我生日那天, 兒媳給我買了個銀手鐲, 還說縣城的房子貴, 不知道啥時候才能買上, 我只好把這輩子的積蓄都拿出來了, 還借了二十萬, 都給兒子送去。
平時天不亮, 我就去地裡摘菜, 洗好了就拿到鎮上去賣, 沒辦法, 家裡欠的錢要還, 我自己也要生存。
婚後不久, 兒媳就懷孕了, 正好兒子打電話叫我去過節, 我高高興興的帶著雞蛋就去了縣城, 可剛到門口, 就聽到裡面的爭吵聲。
”老婆, 憑什麼給你媽買一千多的衣服, 給我媽就買地攤貨, 你瞧瞧, 這十幾塊錢的衣服, 待會我怎麼好意思送給我媽?”
“你媽是鄉下人, 能穿什麼好衣服, 身上一股子味道, 我還怕她弄髒了房間呢, 給她買就不錯了, 你還挑剔, 以後我一分錢的東西都不買!”
聽到這裡我心如刀割, 兒媳表面對我尊敬, 背地裡卻瞧不起我是農村的,
我把雞蛋放下, 又拿出賣菜攢的五千塊錢, 放在籃子下面, 就回去了, 兒子婚姻幸福就好, 我不能破壞他們夫妻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