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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七年之癢後我們終於有了結果。 我們一起走在回來的路上。 他表現得非常有風度, 為了送我一程, 出乎意外表現得彬彬有禮。 可我不願配合。 我負氣似的掉頭就走了。 與他在一起的日子, 我因為他的愛而任性。 如今分開了, 沒有了愛, 卻更可以任性的肆無忌憚。
離婚是我提出來的,
領離婚證時一帆風順,
才花了不到10元錢,
他掏出錢包,
我卻先扔出一張5元。
他愣了一下,
很快便平靜下來。
我沒有叫車,
路很平坦,
可我有深一腳淺一腳在泥濘中行走的感覺。
我聽到身後車子引擎輕響,
漸漸地往另一個方向駛去,
消失。
他曾經是我7年的丈夫。
我最美好的青春歲月是與他一起度過的。
這七年, 如果我說我沒為此流過淚, 那一定是假話;當婚姻這件衣裳漸漸變得陳舊, 他所做的我也早已不覺得感動。
那天, 我在蛋糕店裡看到他, 用手拈起一小塊蛋糕親昵地放到一個我不認識的陌生女子的嘴裡。
我以前常常在朋友間無所謂地說,
那一天, 我踉蹌地回到家裡, 發覺胸口疼得我不得不把它緊緊捂住。 一點猶豫也沒有, 我立刻寫下離婚協議書。 用沉默以及淩厲的眼神阻止他的申辯。 我什麼都不想聽。 這是一個我曾愛過的男人, 在得知他在用虛假的愛來應付我之後, 我真的再也不願意聽到他用謊言來敷衍我。
打開抽屜, 整整齊齊地碼著一個遠方男人的來信。 大約一年前, 我與他在網路上相識, 都是那麼寂寞的人, 漸漸地便相知相愛, 一度我以為, 我愛那個他超過了他, 不止一次我想過要與他攤牌, 然後奔赴那個他,
婚姻這條路很長, 難免有走得疲憊的時候, 我們都會遇上讓人為之一振的風景。 就像那個他於我, 那個她於他, 愛上風景, 可是還有走路, 至於怎麼走, 都是你自己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