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應該去旅行, 離開喧鬧的城市和紛紛擾擾, 尋找心靈休憩的地方, 放空自己, 旅途中拍一些美得想哭的照片, 記錄下被自己感動的文字,
最好的旅行, 就是在一個不曾到過的地方, 久違一種感動。 背起行囊, 記住自己要做的事情, 別忘了答應自己要去的地方, 淡然、從容, 無畏錯過什麼, 因為路上已經收穫了心靈的自由。 當你一直在擔心錯過了什麼的時候, 其實你已經錯過了旅行的意義。 大概旅行的意義, 在於那一切不可預知而又美麗的邂逅, 遇上的, 都會是人生中不可褪色的風景。
人生至少有兩次衝動, 一次為了奮不顧身的愛情, 一次為了說走就走的旅行。 重要的不是目的地, 而是沿途的風景。 靈魂和身體, 必須有一個在路上, 無論有多難或多遠, 最美的自己在路上,還有路上的風景。
要麼讀書、要麼旅行, 靈魂和身體, 必須有一個在路上。 有的事情現在不做, 就一輩子也不會做了。 如果你不出去走走, 你會以為這就是世界, 夢想, 並不遠, 只要勇敢地邁出第一步。
旅途中,許多人,許多故事,許多風景,就這樣, 慢慢學會了長大。 點點滴滴, 點綴著自然的美妙。 一路走來, 絢爛多姿的景色盡收眼底, 不測的風雲蕩滌著靈魂, 抑或山花爛漫, 抑或白雪皚皚, 時而峰迴路轉, 時而直上雲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