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提及要“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 包括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 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等……總書記的話讓我們吃了“定心丸”, 更增強了生產和生活的動力。
習近平總書記作十九大報告。
從有記錄的歷史以來, 土地資源的配置一直是決定中國社會穩定與否的最基本要素。 配置合理了, 就會有一個較長的穩定期;配置不合理了,
土地革命激發廣大群眾投身解放戰爭熱情
解放前, 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舊中國仍維持著封建土地制度, 地主、富農憑藉佔有的土地, 殘酷剝削廣大貧農、雇農和中農, 被壓迫者渴望進行土地改革, 獲得土地。
1947年9月, 中共中央工作委員會在河北西柏坡召開全國土地會議, 通過了《中國土地法大綱》, 于同年10月10日公佈, 明確規定廢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剝削的土地制度, 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
《大綱》的頒佈, 基本消滅了封建土地制度, 打碎了幾千年來套在農民身上的封建枷鎖,
土改工作隊的工作人員(左)帶領農民分田。
新中國成立後, 我國土地制度經歷了四次變革:
第一次是土地改革
(1949年~1953年春)
新中國成立後, 國家於1950年6月頒佈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 土地改革由此全面展開。 到1953年春, 中國大陸的土地改革已宣告完成, 3億多無地和少地的貧苦農民獲得了7億多畝土地, 免除了350億公斤的糧食地租, 實現了幾代人“耕者有其田”的夙願。
土地改革產生的深刻影響在隨後幾年的農業增長中已經表現得淋漓盡致。 1952年與1949年相比, 糧食總產量由11318萬噸增加到16392萬噸, 年平均遞增13.14%。
土改後農民分到了牲畜。
第二次是互助合作運動中的土地制度變革(1953年~1957年)
互助合作運動大致上經歷了兩個階段。 一是從全國解放到1955年夏的互助組和初級社階段;二是自1955年夏至1957年的高級社階段。
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的特點是, 農民擁有土地的所有權, 但必須交給初級社統一使用, 允許社員保留小塊自留土地;高級社是在初級社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社區集體經濟組織, 它實行土地、耕畜和大型農具作價(股份)入社, 集體所有, 統一經營。
農民土改勝利完成後,農民高彩官和家人一起看領到的土地證。
第三次是公社體制下的集體
所有、統一經營的制度安排
(1958年~1978年)
在公社體制下,原屬於各農業合作社的土地和社員的自留地、墳地、宅基地等一切土地,連同耕畜、農具等生產資料以及一切公共財產都無償收歸人民公社三級所有。公社對土地進行統一規劃、統一生產、統一管理,實行平均主義的“按勞分配”。
土地改革中湖南岳陽縣策口鄉農民燒毀舊地契。
第四次是“集體土地、家庭承包經營”改革(1979年至今)
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18位農民按下紅手印的“包產到戶”契約。
1978年12月的一個寒夜,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18位農民以“托孤”的方式按下紅手印,拉開了中國農村體制改革的序幕,他們冒著巨大風險,率先包產到戶,一改生產大隊的集體生產模式。
部分“大包乾”帶頭人在實行農業“大包乾”初期在茅草屋農舍前合影。
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當年“大包乾”帶頭人關友江、嚴俊昌、嚴金昌、嚴學昌、關友申(從左至右)在小崗村牌樓前合影。
僅一年後,小崗村家家戶戶不但吃飽了肚子,還都有了餘糧,糾纏他們多年的饑餓感終於被成功甩掉。小崗村的成功讓“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改革在中國遍地開花,廣大村民從中受益,最終也形成了完善的農民家庭承包經營制度。
2000年至今,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沿兩條主線展開:一是繼續完善並用立法規範承包土地制度;二是探索和推進土地徵用制度及農村建設用地制度的改革。
為保障安全的耕地面積和有效盤活土地資源,我國堅持在集體土地家庭承包經營長期不變的基礎上,允許農戶在承包期內依法、自願、有償轉讓土地經營權,在具備條件的地方可以通過有償轉讓集中土地的經營權來實行適度的規模經營……土地制度在不斷探索中更加符合中國國情。
《土地改革》郵票
延長土地承包期,給農民吃了定心丸。
結語:
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係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中國共產黨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讓改革緊扣發展主題、呼應群眾心聲。十九大報告中提到“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明確延長的土地承包期,給廣大農民吃了又一粒“定心丸”,這必將進一步解放新時代的農村生產力,從而為實現“農村振興戰略”奠定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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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圖 | 均來源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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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是公社體制下的集體
所有、統一經營的制度安排
(1958年~1978年)
在公社體制下,原屬於各農業合作社的土地和社員的自留地、墳地、宅基地等一切土地,連同耕畜、農具等生產資料以及一切公共財產都無償收歸人民公社三級所有。公社對土地進行統一規劃、統一生產、統一管理,實行平均主義的“按勞分配”。
土地改革中湖南岳陽縣策口鄉農民燒毀舊地契。
第四次是“集體土地、家庭承包經營”改革(1979年至今)
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18位農民按下紅手印的“包產到戶”契約。
1978年12月的一個寒夜,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18位農民以“托孤”的方式按下紅手印,拉開了中國農村體制改革的序幕,他們冒著巨大風險,率先包產到戶,一改生產大隊的集體生產模式。
部分“大包乾”帶頭人在實行農業“大包乾”初期在茅草屋農舍前合影。
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當年“大包乾”帶頭人關友江、嚴俊昌、嚴金昌、嚴學昌、關友申(從左至右)在小崗村牌樓前合影。
僅一年後,小崗村家家戶戶不但吃飽了肚子,還都有了餘糧,糾纏他們多年的饑餓感終於被成功甩掉。小崗村的成功讓“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改革在中國遍地開花,廣大村民從中受益,最終也形成了完善的農民家庭承包經營制度。
2000年至今,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沿兩條主線展開:一是繼續完善並用立法規範承包土地制度;二是探索和推進土地徵用制度及農村建設用地制度的改革。
為保障安全的耕地面積和有效盤活土地資源,我國堅持在集體土地家庭承包經營長期不變的基礎上,允許農戶在承包期內依法、自願、有償轉讓土地經營權,在具備條件的地方可以通過有償轉讓集中土地的經營權來實行適度的規模經營……土地制度在不斷探索中更加符合中國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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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土地承包期,給農民吃了定心丸。
結語:
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係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中國共產黨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讓改革緊扣發展主題、呼應群眾心聲。十九大報告中提到“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明確延長的土地承包期,給廣大農民吃了又一粒“定心丸”,這必將進一步解放新時代的農村生產力,從而為實現“農村振興戰略”奠定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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