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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視員工獲刑4年 家賊難防!內外勾結植入木馬倒賣流量

中國小康網訊 樂視員工獲刑4年!有些員工會利用職務之便, 謀取私利。 昨日海澱法院發佈案件快報, 樂視雲計算公司員工閆某因在職期間在公司的 207 台伺服器上種植木馬程式, 最終獲刑4年半。

根據海澱法院官網11月6日消息, 樂視雲計算公司員工閆某, 為倒賣流量牟取私利, 在職期間受上家吳某的委託在公司的207台伺服器上種植木馬程式。 日前, 海澱法院以非法控制電腦資訊系統罪判處被告人吳某有期徒刑5年, 罰金2萬元;判處被告人閆某有期徒刑4年6個月, 罰金1萬元。

2017年1月至3月, 被告人吳某受他人(另案處理)指使, 通過網路聯繫上在樂視雲計算公司擔任工程師的被告人閆某, 並向其提供木馬程式。 被告人閆某接收木馬程式後, 利用職務之便登陸公司內部系統將上述木馬程式佈置在樂視雲計算公司分佈於呼和浩特等地的207台伺服器上。 2017年3月3日,

有伺服器發出預警, 樂視雲計算公司經排查發現員工閆某具有重大嫌疑。 後公司報警, 閆某、吳某陸續被公安機關抓獲。

據瞭解, 作為閆某的上家, 吳某表示自己只是通過QQ得知有人以100元1G的標準收購流量且提供程式, 因此找人想以此牟利, 但不知道會觸犯刑法。

而閆某作為技術人員, 也承認知道安裝木馬程式後, 外部人員能利用該程式遠端控制伺服器, 並可能利用該功能進行不法活動, 但其在金錢利益的驅使下仍鋌而走險, 利用工作便利將木馬程式佈置在了公司的伺服器裡。

司法鑒定顯示, 植入到樂視公司伺服器中的木馬程式具有DDOS攻擊功能。 這意味著外部人員可遠端控制這些伺服器做流量攻擊, 進而導致被攻擊的伺服器癱瘓。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 被告人吳某、閆某違反國家規定, 對電腦資訊系統實施非法控制, 情節特別嚴重, 已構成非法控制電腦資訊系統罪。 本案證據確實、充分, 指控罪名成立。 考慮到被告人能如實供述罪行, 且均系初犯, 且已退繳相應贓款,

對其二人依法從輕處罰。 最後, 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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