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對於我們來說就意味著離開父母,
重新組建一個新家庭。
但就最近的新聞報導中,
有這麼一對夫妻在婚後,
沒有一起同居過日子共同去生活,
反而如熱戀時一般,
各自回到父母家居住。
原來這對新人是因為買來的房子還有兩年才能交房,
於是就決定暫時不在一起同居生活。
小夫妻倆都覺得這是順理成章的事, 但雙方的父母都著急起來了, 跺腳的喊著:“沒房子就出去租來住嘛!”, 還譴責道他們是“啃老族”。 對於父母的這些強烈反應, 夫妻倆都表示無法理解, 認為是“這是暫時過渡住下而已, 他們怎麼就那麼的看不慣呢?
看到這則新聞, 我也哭笑不得, 因為沒聽說一過渡就是兩年的, 如果兩三個月還情有可原。 這對新人想必還不明白婚姻的意義, 也還沒到實際獨立的階段就結婚了。
對他們來說結婚就是張結婚證, 同談戀愛無二呢。 其實結婚對一個人意味著離開原生家庭, 不僅要自食其力, 還要與另一半共同經營一個家庭, 不在同一屋簷下, 談何夫妻呢?”
再說, 他們也不明白自己是有能力通過自己勞動自己更生的人,
其實父母也很是需要自己的私人空間的, 所以對“婚後啃老族”這個稱號可以理解為“無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