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我院指定, 近日, 鹽田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 依法對深圳市羅湖區教育局原局長、黨委書記王琦(正處級)提起公訴。
起訴書認定:2012 年2月至2016年期間, 被告人王琦利用其擔任羅湖區教育局局長、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 為他人在崗位提拔交流、教師招錄、表彰評比、中小學校學位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 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85.2萬元。
經我院指定, 近日, 鹽田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 依法對深圳市羅湖區教育局原局長、黨委書記王琦(正處級)提起公訴。
起訴書認定:2012 年2月至2016年期間, 被告人王琦利用其擔任羅湖區教育局局長、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 為他人在崗位提拔交流、教師招錄、表彰評比、中小學校學位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 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85.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