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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頭條訴鳳凰新聞侵犯名譽權案一審,被告被判賠8萬並道歉

圍觀互聯網公司之間的巔峰對(hu)決(si)是TMT君生平一大愛好。 彷佛觀摩高手過招, 雙方全情投入, 一攻一受, 不對, 一攻一守間如行雲流水, 讓人悠然神往。

看到興奮處, TMT君往往會抓耳撓腮喜不自勝, 深夜觀摩時突然虎軀一震也是有的。

瞭解的案件情況, 卻著實讓TMT君受了一驚:本以為要拉開架勢使勁掰扯的案子, 變成了一方在法庭上的Free Style。

這個訴訟咋回事?為了方便討論, “鳳凰新聞用戶端”及其運營方就簡稱鳳凰, “今日頭條”及其運營方就簡稱頭條了。

簡而言之:頭條說, 你為什麼畫了9個圈圈抹黑我?鳳凰說, 並沒有針對誰, 我畫的圈圈只是“設計靈感”啊。 你看, 圓不圓?

這種神操作, 簡直讓人驚訝的合不攏腿。

一、好了, 事情是這樣的。

先前似乎有點沉寂的鳳凰, 一時也是風頭無兩。

來來來, 先感受一下這黑白分明蒼勁有力的畫風。

這大金杯子小手銬, 隨手一摞紅鈔票的豪邁,

配上烏漆麻黑的背景板, 白花花明晃晃的幾行大字, 還有成套系的彩色“你”, 都帶來了強烈的視覺衝擊。

竊以為, 9個圈圈的點睛之筆當屬以下這張。

瞧瞧, 這睥睨天下獨孤求敗, 優越感爆棚又故作謙卑的范兒。 這是什麼, 這就是活生生的逼格啊。

圖片下方更是貼心加上了鳳凰新聞用戶端的宣傳字樣。 小蠟燭燃燒了別人, 照亮了自己。 這是什麼?這就是心機啊。

這個設計師小編, 連夜趕制9張海報, 還能做到兢兢業業不吐槽不抱怨, 還能記得百忙之中弘揚公司價值觀。 這個小編, 宵夜是要加雞腿的。

不過, 插播一句, 6年為啥要插12根蠟燭?算了, 不要在意那些細節。

此刻我腦中只是反復迴圈播放一句歌詞:無敵是多麼, 多麼寂寞。

話說回來, 鳳凰這激情四射九連環十八彎的, 磨磨唧唧想說啥?

竊又以為, 無非是說自己作為新聞行業的領軍者(自己都說很孤獨了嘛), 是逼格很高, 很有價值觀的。 作為老大哥, 是要對行業做一些事情的, 甚至在適當的時候要皺一皺眉頭教育一下不成器同行的。 你要說他以天下為己任, 肩負起教化蒼生的重任嘛, 他也是要拱拱手, 微微一笑的。 老大哥嘛!

而頭條, 則受到了王的蔑視, 很赤裸裸。

商業上誰更成功, 或者近來討論火熱的內容編輯和演算法推薦孰優孰劣的問題, TMT君一屆法律狗不懂, 也不感興趣。 但作為兩家網站同樣忠實的深度用戶(鳳凰還要更早一些), 有一事不明, 不知當講不當:鳳凰的逼格真的就比頭條高?蔑視頭條的底氣,

到底來自哪裡?

遠的不說, 就說2017年8月, 鳳凰網因涉黃被行政處罰了?這.....不應該啊!你濃眉大眼的怎麼也叛變革命呢?說好的帶著優良價值觀給讀者選擇最優內容教化蒼生呢?咋了, 沒把持住啊?

競爭對手的挖苦諷刺甚至公然撕逼也算常見, 公司文案之間互打擦邊球也能成為一時美談。 神出鬼沒的杜蕾斯文案更是引領一時風潮。

但商場互撕至少有一點共識, 你得把握住底線:宣傳自己, 不應該肆意抹黑別人, 不要踩踏法律的紅線。 說頭條是“精神鴉片”, 還說“禁毒事業”, 實在是踩了紅線了。

互聯網圈子裡的前車之鑒實在太多, 不勝枚舉, 也就懶得舉了。 但流著口水目測了撕逼屆如此多的盛事, 感覺撕逼屆更有一條底褲性鐵律:罵了別抵賴,

站直了別趴下。

圍觀這個判決, 頭腦中不禁有深深的疑惑:這老大哥難道底線沒把住, 底褲也掉了?不會吧?

總之, 頭條就起訴了。

二、法院無嘻哈, 庭審應該很精彩

事後猜想, 法院傳票中可能問了一句:鳳凰, 你有Free Style嗎?

於是鳳凰就開始了自己的表演。

回歸法律主業, 說點正經的。 普及個知識點, 叫做影射侵權。

範冰冰訴到法院, 易賽德像鳳凰一樣, 不認帳了。 范冰冰還要舉證大量網友的辱駡言論, 以證明天下人罵的都是自己。 求範冰冰及其粉絲的心理陰影面積, 這就相當於二次傷害。

法院認為, 毀損性陳述有可能隱含在表面陳述中(即影射), 並不要求指名道姓, 只要原告證明在特定情況下, 具有特定知識背景的人有理由相信該陳述針對的對象是原告即可。

總結一下:在侵權資訊往往具有“含沙射影”“指桑駡槐”,並不明確指明被侵權人的情況下,要從資訊接受者的角度判斷是否指向原告方。

是什麼讓人如此自信?是知識。

本案也同樣如此。但本案的影射性其實更弱,攻擊性更強。除了眾多圍觀群眾一語道破外,鳳凰對頭條商標的變造也著實明顯了些。至少TMT君打眼一看,這是啥影射?就是在明罵啊。

來看頭條都舉了些啥證據。頭條先是交了一堆社會榮譽,以證明自己名譽著實不壞。沒想到你是這樣的頭條,藏得很深啊。

之後頭條還舉證了自己的商標以及大量的公證書。頭條的商標大家都見過,長這樣:

鳳凰作為成立時間早,具有資深經驗的媒體,接觸的媒體和新聞應該更多、更廣,作為與頭條具有直接的競爭關係,鳳凰的辨別能力應遠高於一般媒體,那麼理應知道“你”字logo明顯是“頭條”logo的摳圖成型。對不對?

面對這些證據,鳳凰在法庭上依然能說出來:不是啊,只是設計靈感哦。作為法律圈同行,表示佩服。

作為法律圈同行,TMT君忍不住再開個腦洞:幸虧頭條及時做了公證,否則這九張照片是否會被說成是頭條自己PS的?老大哥憂傷的站出來,輕輕說一句:現在行業有的小兄弟啊,連夜PS了九張照片罵自己,然後栽贓給我。孺子不可教啊。別當真,腦洞而已。

腦補庭審的情景,一定是這樣的:頭條一手摁著傷口,一手向鳳凰拼命招手大聲呼喊:喂,我在這裡啊!你TM的捅的就是我啊!你看,這還淌著血呢!

看來,頭條法務的努力,只有鳳凰看不見。

為法律圈同行默哀一分鐘。

寫到此處,公號君忍不住曰:俗話說,江湖恩怨江湖了,有種放學你別跑。

如此高逼格的內容編輯網站領導者,罵的時候高屋建瓴日天日地日空氣,罵完就一臉無辜連連擺手,說:誤會誤會,今天天氣,哈哈哈?

不過這句“設計靈感”,在推鍋屆逼格也自不低。

失敬失敬。

三、最後,法院主持了正義

當然,法院是明察秋毫的。

對於是否構成侵權,法院也考慮到了雙方的競爭關係,認為將頭條直接稱作“精神鴉片”和“毒”,該言論內容具有明顯的可受非難性,屬於以言語方式公開對頭條進行嚴重貶損和詆毀,足以產生負面的社會影響並降低其經濟信用和社會評價,從未嚴重破壞頭條的公眾形象,阻遏第三人與其發生經營聯繫,構成對頭條的名譽權侵害。

再說句正經的。互聯網行業近年來蓬勃發展,關注度很高,更有大量資本進入資源沉積,同時也大有魚龍混雜之勢。具體到媒體生態來看,大量媒體、自媒體,通過寫黑稿造謠中傷,來碰瓷甚至敲詐勒索,已經隱然成為了某種見不得光的生態。更有大量的碰瓷者,通過行業潛規則獲得了利益,很多企業雖然不堪其擾也只能選擇息事寧人。當然,也有越來越多的企業選擇說不,拿起法律武器維護權益。

法律永遠是所有人行事的底線。話說,這事能讓鳳凰買個教訓嗎?其他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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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麼讓人如此自信?是知識。

本案也同樣如此。但本案的影射性其實更弱,攻擊性更強。除了眾多圍觀群眾一語道破外,鳳凰對頭條商標的變造也著實明顯了些。至少TMT君打眼一看,這是啥影射?就是在明罵啊。

來看頭條都舉了些啥證據。頭條先是交了一堆社會榮譽,以證明自己名譽著實不壞。沒想到你是這樣的頭條,藏得很深啊。

之後頭條還舉證了自己的商標以及大量的公證書。頭條的商標大家都見過,長這樣:

鳳凰作為成立時間早,具有資深經驗的媒體,接觸的媒體和新聞應該更多、更廣,作為與頭條具有直接的競爭關係,鳳凰的辨別能力應遠高於一般媒體,那麼理應知道“你”字logo明顯是“頭條”logo的摳圖成型。對不對?

面對這些證據,鳳凰在法庭上依然能說出來:不是啊,只是設計靈感哦。作為法律圈同行,表示佩服。

作為法律圈同行,TMT君忍不住再開個腦洞:幸虧頭條及時做了公證,否則這九張照片是否會被說成是頭條自己PS的?老大哥憂傷的站出來,輕輕說一句:現在行業有的小兄弟啊,連夜PS了九張照片罵自己,然後栽贓給我。孺子不可教啊。別當真,腦洞而已。

腦補庭審的情景,一定是這樣的:頭條一手摁著傷口,一手向鳳凰拼命招手大聲呼喊:喂,我在這裡啊!你TM的捅的就是我啊!你看,這還淌著血呢!

看來,頭條法務的努力,只有鳳凰看不見。

為法律圈同行默哀一分鐘。

寫到此處,公號君忍不住曰:俗話說,江湖恩怨江湖了,有種放學你別跑。

如此高逼格的內容編輯網站領導者,罵的時候高屋建瓴日天日地日空氣,罵完就一臉無辜連連擺手,說:誤會誤會,今天天氣,哈哈哈?

不過這句“設計靈感”,在推鍋屆逼格也自不低。

失敬失敬。

三、最後,法院主持了正義

當然,法院是明察秋毫的。

對於是否構成侵權,法院也考慮到了雙方的競爭關係,認為將頭條直接稱作“精神鴉片”和“毒”,該言論內容具有明顯的可受非難性,屬於以言語方式公開對頭條進行嚴重貶損和詆毀,足以產生負面的社會影響並降低其經濟信用和社會評價,從未嚴重破壞頭條的公眾形象,阻遏第三人與其發生經營聯繫,構成對頭條的名譽權侵害。

再說句正經的。互聯網行業近年來蓬勃發展,關注度很高,更有大量資本進入資源沉積,同時也大有魚龍混雜之勢。具體到媒體生態來看,大量媒體、自媒體,通過寫黑稿造謠中傷,來碰瓷甚至敲詐勒索,已經隱然成為了某種見不得光的生態。更有大量的碰瓷者,通過行業潛規則獲得了利益,很多企業雖然不堪其擾也只能選擇息事寧人。當然,也有越來越多的企業選擇說不,拿起法律武器維護權益。

法律永遠是所有人行事的底線。話說,這事能讓鳳凰買個教訓嗎?其他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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