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在一個招聘會上認識的。 當時我是在找工作。 剛好看到了他在招聘, 並且人比較陽光帥氣, 他還笑容滿面的迎接了我, 公司崗位也很適合我, 我被他的熱情態度感動了, 就應聘到了他公司。
進入公司剛好他教我, 他人很有耐心, 還會關心體貼我。 他誇我性格溫柔, 長得又漂亮, 我就慢慢的愛上了他。 我主動向他表白了, 沒想到他剛和女朋友分手就爽快的接受了我。 我慶倖不但工作找到了, 還找到了一個帥哥男友。
在他的幫助下, 我在公司做管理層, 習慣了指揮別人。 有時我說話他不聽我的, 我就特別生氣, 經常和他吵吵。 他是個包容性很強的人, 他都是包容忍讓我。
相戀一年後就匆忙的結婚了。 他家買的房, 我媽給我買了一輛車, 日子過得倒很舒適, 唯一不足的是老公不懂浪漫。
前段時間我過生日, 他說一定要給我一個浪漫的生日驚喜,
到海灘上他讓我閉眼, 要等十分鐘後再睜眼, 我同意了。 等我睜開眼, 他說沙灘底下有禮物。 我覺得他還真是浪漫了一回, 居然把禮物藏在沙灘底下。
最後還是老公親自挖, 因為埋的地方他也記不清了, 找了好久才找到, 結果是一個包包。 我看了一下特別火, 因為這個包包我不喜歡, 曾經我喜歡一個包包一千多塊錢, 他卻沒有給我買。 我一生氣把他給扔進海裡了。
事後老公告訴我這個包包也不便宜499元, 他說其實也挺適合才給我買的。 我就說他, 當我需要一個蘋果的時候, 你送我一個橘子, 我能喜歡嗎?
因為這件事老公傷透了心, 對我也比較冷淡了, 還提出離婚, 說我不珍惜他的禮物, 根本不愛他!可是老公做的事總不讓我滿意, 這樣的老公我接受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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